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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莱士: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24-07-30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Grifols, S.A.(以
下简称“基立福”)与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海尔集团或其指
定关联方拟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公司 1,329,096,1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转让价款 125.00 亿元人民币;同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公司
437,069,656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行使,占公司
总股本的 6.58%(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2023-082 号)公告。

    2024 年 1 月 21 日,经基立福与海尔集团协商一致,海尔集团指定海盈康
(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康”)作为上述协议项下的承继方,
海尔集团、海盈康与基立福重新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
议》(以下简称“新协议”),除签约主体新增海盈康以外,新协议格式和内容与
原协议保持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尔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1,766,165,808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8%)所对应的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按计划完成董事会
改组后,海盈康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06 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合规确认,并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1
完成了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海盈
康持有公司 1,329,096,1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的所有权;本次交
易完成后,海尔集团通过海盈康合计控制公司 1,766,165,808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58%)所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披露
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2024-035 号)公告。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计 9 名董事,海盈康控制董
事会过半数董事席位。

    结合公司股东目前持股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席位构成,经审慎判断,公司控股
股东变更为海盈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
司控制权:……(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
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1)海盈康持有的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30%,但其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且与其他主要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比例均存在差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
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较大影响;2)海盈康已控制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席
位,因此,基于上述事实及认定依据,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盈康,海盈康系海
尔集团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故实际控制人相应变更为海尔集团。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结合公司股东目前持股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席位构成,经审慎判断,公司控股
股东变更为海盈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
                                    2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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