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0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0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月0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4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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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169,006,2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4518%。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061,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764%(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47,944,46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775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4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21,061,7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7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945,8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09%;
反对 78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56%;弃权 1,273,4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1,3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90.2174%;反对 78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3.7362%;弃权 1,273,4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046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 海证 券报 》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
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邓争艳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