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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网安: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01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25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31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新。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0名,代
表股份数为284,555,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59%。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75名,代表股份数为5,464,35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名,代表股份数为
279,970,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3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72名,代表股份数为
4,584,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1%。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71,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707%;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94%;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99%。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71,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707%;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94%;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99%。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71,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707%;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94%;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99%。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71,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707%;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94%;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9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70,5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702%;反对 56,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98%;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379,594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88%;反对 56,4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33%;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5179%。
    (六)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500,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9263%;反对 2,925,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279%;弃权 1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4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09,151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885%;反对 2,925,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288%;弃权 13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2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756,67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
东所持股份的 81.9373%;反对 1,048,58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
东所持股份的 18.0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415,77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105%;反对 1,048,584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507,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416,556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252%;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500,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806%;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黄卫平先生、唐光兴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黄卫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3,636,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67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45,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795%。
    2.《关于选举唐光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3,643,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67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52,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1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玉婷、蒋许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