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55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840股,占回购前公司 总股本845,734,843股的比例为0.0068%;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 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6人,回购资金总额为660,532.80元加其中 一名对象因退休而回购其限制性股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 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 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涉及激励对象6名), 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授权,办理本次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现就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与本计划相关 的议案。 2、2020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国 资考分(2020)622 号”《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卫士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 次计划相关的议案。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网站(www.wst.cetc30.com) 上发布《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 示期内,未发生公司内部人员对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次计划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金杜 (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1 月,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 办理完成,公司实际授予 300 名首次激励对象合计 7,806,575 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 7 名预留激励对象合计 152,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1.42 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6,294,603 元。 8、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1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其中因 组织调动、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等原因导致回购的,还需支付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6,294,603 元减 少至 845,876,603 元。 9、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 经达成,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92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为 2,963,270 股,占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37.23%,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03%。以上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市流通。 10、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8,5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 年 5 月 18 日,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前述公司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5,876,603 元减少至 845,734,843 元。 11、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 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 达成,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8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 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2,187,533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0.2587%。以上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上市流通。 12、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7,8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前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5,734,843 元减少至 845,677,003 元。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 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第 十章“特殊情形的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四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如因出现如下情形 之一而失去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 (一)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 (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七)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激励对象主动离职 (一) 激励对象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辞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 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 激励对象在合同履行完毕前辞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 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以下三种价格 的孰低值确定: 1、标的股票授予价格; 2、回购实施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3、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第三十八条 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 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第四十条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C)”或“不 合格(D)” (一) 激励对象连续三年绩效考核等级为“需改进(C)”,已解 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按照以下三种价格的孰低值确定: 1、标的股票授予价格; 2、回购实施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3、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 激励对象在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等级为“需改进(C)”的,该批次限制性股票的 80%不做处理,剩 余 20%作废,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以下三种价格的孰 低值确定: 1、标的股票授予价格; 2、回购实施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3、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激励对象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 (三) 激励对象在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等级为“不合格(D)”的,该批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由公司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以下三种价格的孰低值确定: 1、标的股票授予价格; 2、回购实施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3、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激励对象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 本次共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绩效考核及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 全部或部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本次共对 6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7,840 股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其中一名对象系因退休导致 回购,还需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回购注销的金额与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总额为 660,532.80 元加其 中一名对象因退休而回购其限制性股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 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45,734,843 股变更为 845,677,00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 2,455,187 0.29% -57,840 2,397,347 0.28% 股份 1、高管锁定股 207,175 0.02% 207,175 0.02% 2、股权激励限售 2,248,012 0.27% -57,840 2,190,172 0.26% 股 二、无限售条件 843,279,656 99.71% 843,279,656 99.72% 股份 总股本 845,734,843 100.00% -57,840 845,677,003 100.00%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1-00049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1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 情况。经大信审验,截至 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已向 6 人支付股份 回购款 660,532.80 元加其中一名对象因退休而回购其限制性股票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减少上述 6 人出资合 计人民币 57,840.00 元。 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845,734,843.00 元,实收资本 (股本)人民币 845,734,843.00 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 1-0004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1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845,677,003.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845,677,003.00 元。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第二期解锁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电科网络安 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 1-00049 号)。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