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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网安: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76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149,252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4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于2024年12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公司2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实际可
解锁共计2,149,252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54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与本激励计划
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国
资考分(2020)622 号”《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
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网站(www.wst.cetc30.com)
上发布《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
示期内,未发生公司内部人员对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金杜
(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1 月,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
办理完成,公司实际授予 300 名首次激励对象合计 7,806,575 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 7 名预留激励对象合计 152,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1.42 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6,294,603 元。
    8、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1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其中因
组织调动、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等原因导致回购的,还需支付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6,294,603 元减
少至 845,876,603 元。
    9、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
经达成,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92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为 2,963,270 股,占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37.23%,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03%。以上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市流通。
    10、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8,5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 年 5 月 18 日,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前述公司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5,876,603 元减少至 845,734,843 元。
    11、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
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
达成,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8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
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2,187,533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0.2587%。以上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上市流通。
    12、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7,8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前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5,734,843 元减少至 845,677,003 元。
    13、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4、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9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27,7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8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
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49,252 股。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授予日(即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的 2 年(24 个月)为锁定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的 24 个月后至 60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自授予日起的 48 个
月后至 60 个月为第三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
30%;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已到达。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法定条件成就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须满足的业绩条件成就
     1、公司层面须满足的业绩条件

    解锁期            设定的解锁业绩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解锁日前一年度(即2023年)净
                1、解锁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
                                                  资产收益率为5.63%;
                低于4.5%;
                                                  2、解锁日前一年度(即2023年)相
                2、解锁日前一年度相比于2019年净
                                                  比于2019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为
                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6%或不低
  第三期解锁                                      37.27%;
                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解锁日前一年度(2023年)的经
                3、解锁日前一年度的经济增加值完
                                                  济增加值完成中国电科下达的考核
                成中国电科下达的考核任务,并较
                                                  任 务 , 较 上 一 年 度 △ EVA 为
                上一年度△EVA为正。
                                                  11,506.87万元。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注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平均增长
率时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值(不考虑股权激励成本)计算。
    注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
产的行为,净资产为扣除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的净资产值。
    注4、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
同行业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
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注5:解锁日前一年度相比于2019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解锁日前一年度净利润-2019
年净利润)/2019年净利润/N X 100%,其中N为解锁日前一年度与2019年度的间隔年限。
         2、本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按第十章相关规
  定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的情形。
         (四) 激励对象须满足的解锁条件

解锁期                  设定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2020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307名激
                                                      励对象中:
                                                      (1)有276人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
                                                      B或B以上,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
                                                      票可解锁100%,共计2,117,572股;
         1、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期依次可申
                                                      (2)有6人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C,
         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限为当次获授股票数量的
                                                      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40%、30%与30%,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
                                                      80%,共计31,680股;剩余20%作废,将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7,920股;
                                                      (3)有1人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D,
                                                      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0%,该批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将由
第三期   激励对象每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数量=激励对象
                                                      公司回购注销,共计6,600股;
  解锁   每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上限*绩效评价结果对应
                                                      (4)有4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其获
         的可解锁比例。
                                                      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董事
                                                      公司回购注销,共计26,400股(其中2
         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人共计13,200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24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确
                                                      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定。
                                                      审议通过,剩余2人共计13,200股回购注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第三章相关规定不得参与
                                                      销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计划的情形。
                                                      审议通过);
                                                      (5)有20人因离职、调动、子公司丧
                                                      失控制权等原因,其获授且尚未解锁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2023年、
                                                      2024年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且本次实施的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与已披露的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无差异。
         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82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149,252 股,占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27.01%,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54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三、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情况
                                              第三个解锁期
                                  授予股票                    继续锁定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可解锁股票
                                    (股)                    股票(股)
                                                (股)
  1       魏洪宽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2        周俊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副总经理、董
  3       刘志惠   事会秘书、财     80,000        24,000          0
                     务总监
  4       吴向阳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5       王培春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6        张剑        副总经理     40,000        12,000          0
        上述高管(6人)            440,000       132,000          0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员工(276人)   6,750,575      2,017,252        0
            首期合计              7,190,575      2,149,252        0
      注:截至目前,公司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307 名激励对
象中,有 24 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1 人 2023 年度绩效评价结
果为 D,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0%;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总人
数为 282 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中对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要求;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
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限
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
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
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0 年首期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82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
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本次解锁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本
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及
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锁尚需向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锁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
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
意见;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第三期解锁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