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76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149,252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4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于2024年12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公司2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实际可 解锁共计2,149,252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54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与本激励计划 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国 资考分(2020)622 号”《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 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网站(www.wst.cetc30.com) 上发布《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 示期内,未发生公司内部人员对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金杜 (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1 月,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 办理完成,公司实际授予 300 名首次激励对象合计 7,806,575 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 7 名预留激励对象合计 152,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1.42 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6,294,603 元。 8、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1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其中因 组织调动、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等原因导致回购的,还需支付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6,294,603 元减 少至 845,876,603 元。 9、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 经达成,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92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为 2,963,270 股,占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37.23%,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03%。以上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市流通。 10、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8,5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 年 5 月 18 日,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前述公司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5,876,603 元减少至 845,734,843 元。 11、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 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 达成,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8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 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2,187,533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0.2587%。以上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上市流通。 12、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7,8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前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完成前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5,734,843 元减少至 845,677,003 元。 13、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4、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9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27,7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8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 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49,252 股。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授予日(即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的 2 年(24 个月)为锁定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的 24 个月后至 60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自授予日起的 48 个 月后至 60 个月为第三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 30%;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已到达。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法定条件成就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须满足的业绩条件成就 1、公司层面须满足的业绩条件 解锁期 设定的解锁业绩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解锁日前一年度(即2023年)净 1、解锁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 资产收益率为5.63%; 低于4.5%; 2、解锁日前一年度(即2023年)相 2、解锁日前一年度相比于2019年净 比于2019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为 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6%或不低 第三期解锁 37.27%; 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解锁日前一年度(2023年)的经 3、解锁日前一年度的经济增加值完 济增加值完成中国电科下达的考核 成中国电科下达的考核任务,并较 任 务 , 较 上 一 年 度 △ EVA 为 上一年度△EVA为正。 11,506.87万元。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注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平均增长 率时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值(不考虑股权激励成本)计算。 注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 产的行为,净资产为扣除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的净资产值。 注4、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 同行业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 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注5:解锁日前一年度相比于2019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解锁日前一年度净利润-2019 年净利润)/2019年净利润/N X 100%,其中N为解锁日前一年度与2019年度的间隔年限。 2、本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按第十章相关规 定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的情形。 (四) 激励对象须满足的解锁条件 解锁期 设定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2020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307名激 励对象中: (1)有276人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 B或B以上,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 票可解锁100%,共计2,117,572股; 1、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期依次可申 (2)有6人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C, 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限为当次获授股票数量的 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40%、30%与30%,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 80%,共计31,680股;剩余20%作废,将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7,920股; (3)有1人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D, 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0%,该批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将由 第三期 激励对象每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数量=激励对象 公司回购注销,共计6,600股; 解锁 每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上限*绩效评价结果对应 (4)有4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其获 的可解锁比例。 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董事 公司回购注销,共计26,400股(其中2 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人共计13,200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2024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确 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定。 审议通过,剩余2人共计13,200股回购注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第三章相关规定不得参与 销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计划的情形。 审议通过); (5)有20人因离职、调动、子公司丧 失控制权等原因,其获授且尚未解锁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2023年、 2024年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且本次实施的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与已披露的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无差异。 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82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149,252 股,占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27.01%,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54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三、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情况 第三个解锁期 授予股票 继续锁定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可解锁股票 (股) 股票(股) (股) 1 魏洪宽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2 周俊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副总经理、董 3 刘志惠 事会秘书、财 80,000 24,000 0 务总监 4 吴向阳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5 王培春 副总经理 80,000 24,000 0 6 张剑 副总经理 40,000 12,000 0 上述高管(6人) 440,000 132,000 0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员工(276人) 6,750,575 2,017,252 0 首期合计 7,190,575 2,149,252 0 注:截至目前,公司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307 名激励对 象中,有 24 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1 人 2023 年度绩效评价结 果为 D,其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0%;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总人 数为 282 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中对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要求;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 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限 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 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 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0 年首期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82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 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本次解锁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本 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及 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锁尚需向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锁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 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 意见;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第三期解锁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