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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04-1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致
同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
同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资质
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
费总额 3.02 亿元(30,151.98 万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
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谢春媛,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翥,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桑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8 日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
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报告以及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就独立性、审计
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
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