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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
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 次会议 的股 东及股东 代理人 共计 241 人,代 表公司 有 表决权股份
324,899,112股,占公司总股本1,014,289,836股的32.032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235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12,603,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6%。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3,320,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69%;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6人,代表股份271,579,08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6.7753%。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393,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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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5367%;反对1,1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
弃权3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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