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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18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506,445,074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6.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自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一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506,445,0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6.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1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1.94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9.32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4.66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7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2      08*****013 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

  3      08*****552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4      08*****33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
  5      08*****109
                      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4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0527-84938128

      七、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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