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11-19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12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8 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利
集团”)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送达(2024)
苏 05 破 5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由江苏中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告编号:2024-113)。同日,苏州
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4)苏 05 破 50 号《公告》,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时通过现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公司
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同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段
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
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召集并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2:30 在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江苏中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为了便于股东
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时,因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召集并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2:30 在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
路 8 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关于与债权人常熟奥杰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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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分别与债权人江苏
东方资管、中建投租赁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债权人仪
华机电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债权人交通银行常熟分行
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了便于股东
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鉴于,出资人组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会人员一致,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降低
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管理人及公司将出资人组会议与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合并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
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1)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2)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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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管理人代表及工作人员;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1.00 √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关于与债权人常熟奥杰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
2.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3.00 √
议案》
《关于分别与债权人江苏东方资管、中建投租赁
4.00 √
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债权人仪华机电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
5.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债权人交通银行常熟分行签订债务代偿
6.00 √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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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 1.00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议案 2.00 至议案 6.00 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议案 2.00 至议案 6.00 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娴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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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
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
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苏州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2、公司被苏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 2024-042、2024-
051、2024-113 号公告)。
4、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8.05 亿元(含违规担保
1.12 亿元)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已被实施停牌,
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公司
正在积极推进重整的各项工作,资金占用的整改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重整计划能否在 2024 年底顺利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计划
未按期完成或者重整实施效果未达预期,公司在 2024 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会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相关规定,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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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
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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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
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
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1.00 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
案》
《关于与债权人常熟奥杰签订债务
2.00 √
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债务代偿协议
3.00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分别与债权人江苏东方资
4.00 管、中建投租赁签订债务代偿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债权人仪华机电签订债务 √
5.00
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债权人交通银行常熟分行 √
6.00 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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