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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益)2024-03-2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
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益,女,1964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
经济师。本人拥有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讲师,中国
人保(601319.SH、01339.HK)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长城证券(002939.SZ)
董事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通威股份(600438.SH)董事,
华夏银行(600015.SH)、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原轼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顺丰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顺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顺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顺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
规中对于担任顺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丁益                9               1                8            0            0            3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
公司报告期内出席的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同时在审计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2023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
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表决结果


         2023 年 03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高管薪酬和绩效的议案》、 关于 2023
  1                                                                                              赞成
         月 28 日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 年 07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2                                                                                              赞成
         月 28 日             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表决结果


             2023 年 02   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作计划》、《顺
  1                                                                                              赞成
             月 22 日     丰控股 2022 年度内控审计发现及关键审计事项沟通》

                                                       2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的议
                       案》、《公司 2022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
          2023 年 03   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
  2                                                                                        赞成
          月 27 日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
                       告》、《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 年 04   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内
  3                                                                                        赞成
          月 26 日     审工作报告及其他内控报告》


          2023 年 07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审计机构选聘流程>的议案》、《关于启动审计
  4                                                                                        赞成
          月 25 日     机构选聘及确定选聘方式的议案》


          2023 年 07   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5                                                                                        赞成
          月 28 日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08   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阅报
  6                                                                                        赞成
          月 25 日     告》、《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其他内控报告》

                       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内
          2023 年 10
  7                    审工作报告及其他内控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工 作计        赞成
          月 30 日
                       划》、《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表决结果

                       审议《公司战略目标及 2023 年度经营计划》、《2022 年度可持续
         2023 年 03
  1                    发展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       赞成
         月 28 日
                       务预算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及
战略委员会 1 次,所有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同
时,本人对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例如,本人在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出重要建议:建议公司不断优化薪酬及激励体系,吸引更多优秀人
才加入公司。另外,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上提出重要意见:公司的海外经营面临不
同国家监管环境和文化差异的风险,建议公司加强海外审计、关注自身薄弱之处
并借鉴其他优秀案例经验,持续检视和提升。


       (二)2023 年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
                                                 3
层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会计师
进行沟通,关注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计会
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外,持
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职:
    1、定期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本人通
过认真研读顺丰控股定期不定期报送的公司经营信息、每月重点舆情汇总报告、
季度风控报告等资料以及董监高微信群里实时更新的资讯,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定期不定期与管理层沟通:本人通过现场座谈、邮件、电话、微信等多
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等保持密切联系,不
时提出问题,要求公司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并在公司的
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
    3、参加实地调研活动:2023 年 4 月,本人和其他独董对公司深圳和记中转
场进行了参观考察,此外还对公司科技研发及绿色环保包装等方面进行座谈调研
并积极提出建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批准了截至 2024

                                    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交易金额预
计上限。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
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 日、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4、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3 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
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提名或者任
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
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2023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
相关信息。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交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
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等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

                                   6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总结和展望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
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
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益




                                                  2024 年 3 月 26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