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12-26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79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拟与湖北天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日化”或“甲方”)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签署2025年度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2025
年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
勇先生、陈子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
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行为。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 年 1-11 月
关联交易定价原 合同签订金额或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累计已发生金额
则 预计金额(万元)
(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羟乙基
向关联人销售产 参考市场公允价
天安日化 磺酸钠、羟乙基磺酸钠 4,000 2,299.14
品、商品 格,协商定价
水溶液产品
(三)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关联人 金额(万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容 (万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元,含税)
(%) (%)
黄冈永安
向关联人销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
向关联 日用化工 28.60
售羟乙基磺 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4
人销售 有限公司
酸钠、羟乙 4,000 43.95% -41.8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产品、商
基磺酸钠水 的公告》(公告编号:
品 天安日化 2,299.14
溶液产品 2024-04)
向关联
人采购 天安日化 采购原料 162.86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产品
向关联
人提供 天安日化 租赁 16.00 - 97.21% 不适用 不适用
服务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原因如下:(1)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
来考虑,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预计,具有一定不确定性;(2)实际发生额会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影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响,存在销量不及预期的情况;(3)实际发生额是 2024 年 1-11 月累计
数,预计金额为 2024 年全年数据。因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一定的差异属于正常现象,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我们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相应业务的预估测算金额,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额会因市场需求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交易行
明
为,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
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上述两表中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仅为 2024 年 1-11 月累计的发生金额,
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部分业务在 12 月发生并结算,预计 2024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不会超出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在 2024 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了原料并提供了租赁服务,由于交易金额较小,未达
到公司董事会审批和披露标准,仅由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流程审批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湖北天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金澳大道8号(自主申报承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壹亿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7FEE89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基础化学原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天安日化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1,181,662.63 272,117,674.29
净资产 247,596,359.13 168,361,182.34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0,385,538.59 4,311,393.80
净利润 32,351,404.51 -6,534,751.32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系天安日化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天安日化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天安日化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4、经查询,天安日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内容:为使甲方按时、安质、按量得到用以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货
物,甲方向公司采购羟乙基磺酸钠、羟乙基磺酸钠水溶液产品,具体用量以甲方
实际需求量为准。
2、采购金额:年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3、定价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
确定交易价格。货物的价格参考市场行情,由原辅料价格、加工费及合理利润构
成。
4、数量确定方式:货物交付数量以乙方出厂过磅单数量为准。
5、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电汇付款,乙方根据出厂过磅数量开具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发票总额一周内付清货款。
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7、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合同将由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董事会
决议签署并执行,合同自董事会批准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天安日化延续合作,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羟乙基磺酸钠作为公司生产牛磺酸的中间体,其富余部分
对外销售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牛磺酸设备产能的同时,实现互利共盈,具有
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
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交易双方已存在业务合作基础,该交易事项
具备可持续性特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
事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一致认为: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天安日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
中所需发生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此次本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延续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
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
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2、监事会的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天安日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展开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
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上述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2025年度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