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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股份:天原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21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1,301,647,0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进行权益分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7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94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08*****455       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758       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

5            08*****257       四川远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咨询联系人: 张梦、谢明洋

    咨询电话: 0831-5980789

    传真电话: 0831-5980860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