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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24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10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1.00                                                               √
                 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议案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

 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该列
                                        打勾
提案                                    的栏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编码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
1.00                                     √
       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

 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