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28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4-036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 殊 普 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 京 市 海淀区西 四环中路 16 号 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325,333.6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4,885.10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36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
费总额为 5.2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 计 提 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 元 。 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 华 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 案 件 为:投资 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 证 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共
同被告 ,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 ,该系列案
大 部 分 生效判决 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 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 配
合 执 行 法院履行 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 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 所
造 成 重 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 华 会 计师事务 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 管 理 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4 次、自律监管
措 施 8 次 、纪律 处分 4 次。
( 二 )项 目信息
1.基 本 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 王忻,1999 年 6 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 事上
市公司审计, 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4 年 1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 计 服 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 师:姓名王红帅, 2024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23 年 3 月
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24 年 12 月开 始为
本 公 司 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数量为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
从 事 复 核工作,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 目 合 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 刑 事 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
措 施 , 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 立 性
大 华 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 量 控 制复核人 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 持独立性。
4.审 计 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9 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为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
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与会 9 名董事一致同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