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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含当日)止,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含),具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受到节假日、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筹划期等因素的影响,导致

 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较为受限,相关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

 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

 划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副董事长任雪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文生先生,总经理余求玉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

书叶昌焱先生,副总经理陈娟女士,副总经理陈敬华先生,副总经理

吴强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除公司副董事长任雪峰先生外本次其他增

持主体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任雪峰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任雪峰     副董事长              288900                   0.0720%

      (三)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

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且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提

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使用金额不
序
        姓名               职务                         低于
号
                                                   (万元人民币)


                                  2
      宁红                                     100
 1                       董事长
        涛
      任雪                                      50
 2                      副董事长
        峰
      刘文                                      20
 3                 董事/副总经理
        生
      余求                                      30
 4                       总经理
        玉

      叶昌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40
 5
        焱                秘书
 6    陈娟              副总经理                20
      陈敬                                      20
 7                      副总经理
        华
 8    吴强              副总经理                20

                 合计                          300

     (三)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

等情况择机实施。

     (四)增持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含当日)止。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的股份种类和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

售条件的A 股普通股股份。

     (六)增持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


                                   3
    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

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

定期限的安排。

    (九)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

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次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增持

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增持的原因及后续安排:增持计划发布

后,受到节假日、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筹划期等因

素的影响,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相关增持主体在

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

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在后

续的增持计划期间,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增

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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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

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

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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