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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 25.2 亿元。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

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公司)。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和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3)。

     二、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1,5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4,000 万元,公司为子公

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

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

如下:
                      担保人与被              担保本
                                                         保证期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的关    债权人    金额(万            担保类型
                                                           间
                          系                    元)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3,000      三年
                                   公司芜湖                         保证
广州毅昌   芜湖毅昌   被担保人为
                                     分行
科技股份   科技有限   担保人全资
                                   中国银行
有限公司     公司       子公司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1,500      三年
                                   公司芜湖                         保证
                                     分行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   4,000   三年
                                                          保证
                              公司芜湖
                                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余求玉

    (4)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5)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56 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67539939A

    (7)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13 日

    (8)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

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

器注塑模具、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制品销售,

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汽车用塑料制品检测服务、汽

车用塑料制品涂层检测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和研究及相

关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快速成型

件的设计、制作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99.7222%的股

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
司 0.2778%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5,502,548.22
             负债总额                       881,781,057.61
               净资产                       183,721,490.61
                                               2023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3,989,085.49
             利润总额                        -3,251,390.87
               净利润                        -1,891,013.39

    (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

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

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6.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

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六)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毅昌科技有

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向芜

 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公司为

 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

 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

 如下:
                      担保人与被              担保本
                                                         保证期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的关    债权人    金额(万            担保类型
                                                           间
                          系                    元)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1,000      三年
           芜湖汇展                公司芜湖                         保证
广州毅昌              被担保人为
           新能源科                  分行
科技股份              担保人控股
           技有限公                芜湖扬子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司                  农村商业                       连带责任
                                               1,000      三年
                                   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文

     (4)注册资本:4,714.2857 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经济开发区 5#厂房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2RU6UT3H

     (7)成立时间:2018 年 06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新能源领域内技术咨询与转让;机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的

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271,968.03
             负债总额                     157,189,287.30
               净资产                      38,082,680.73
                                             2023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5,246,440.08
             利润总额                     -25,426,922.11
               净利润                     -21,820,574.54

    (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

    1.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6.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

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

敞口、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五)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汇展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3,466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71%;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余额 3,58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 8%;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

48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

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