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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增持计划所有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含当日)止,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含),具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上述增持计

 划时间已过半,受到节假日、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窗口期及重大事

 项筹划期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较为受限,

 相关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1
    3. 公司收到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等 8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上述人员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 65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27%,合计增持金额 3076801 元人民币,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副董事长任雪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文生先生,总经理余求玉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

书叶昌焱先生,副总经理陈娟女士,副总经理陈敬华先生,副总经理

吴强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除公司副董事长任雪峰先生外本次其他增

持主体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任雪峰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任雪峰      副董事长              288900          0.0720%

    (三)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

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且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2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提

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使用金额不低于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人民币)

 1        宁红涛             董事长                        100

 2        任雪峰            副董事长                       50

 3        刘文生          董事/副总经理                    20

 4        余求玉             总经理                        30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5        叶昌焱                                           40
                            事会秘书

 6         陈娟             副总经理                       20

 7        陈敬华            副总经理                       20

 8         吴强             副总经理                       20

                   合计                                    300

       (三)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

等情况择机实施。

       (四)增持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含当日)止。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的股份种类和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

                                          3
售条件的A股普通股股份。

    (六)增持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

    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

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

定期限的安排。

    (九)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

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52600股,

合计增持金额3076801元,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

施完毕。具体明细如下: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已增持金
 姓名    持股数    占总股   增持方式   公司股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额(元)
         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股)     本比例

宁红涛     0      0.0000%   集中竞价       222200   1023678    222200     0.0554%

任雪峰   288900   0.0720%   集中竞价       101300   500422     390200     0.0973%



                                       4
刘文生        0     0.0000%   集中竞价       42600       200510   42600    0.0106%

余求玉        0     0.0000%   集中竞价       66000       301624   66000    0.0165%

叶昌焱        0     0.0000%   集中竞价       94400       449892   94400    0.0235%

 陈娟         0     0.0000%   集中竞价       42800       200211   42800    0.0107%

陈敬华        0     0.0000%   集中竞价       40700       200244   40700    0.0101%

 吴强         0     0.0000%   集中竞价       42600       200220   42600    0.0106%

 合计      288900   0.0720%      -           652600     3076801   941500   0.2348%
         注:以上表格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

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一)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完成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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