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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1人调整为201人。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7.10万股调整为1386.40万股。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2.90万股调整为

346.60万股。

    4.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00.00万

股调整为1733.00万股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

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情况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

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2.50万股,8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部分股票 128.20万股,共计

390.70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91人调整为201人,

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00.00万股调整

为1733.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7.10万股调整

为1386.4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2.90万股调整为

346.6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在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

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调整与授予事项已获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

授予数量、授予对象、授予条件等,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
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需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

宜。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

    (三)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

章的 2024 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