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9)、《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5)。

    截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8%,

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成交总

金额30,499,47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提前完成回购

公司股份事项,至此,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

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证券时

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2024

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于2024年5月1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14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在本次回购方案

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

股份 回 购 专用 证 券账 户 以 集中 竞 价交 易 方 式累 计 回购 公 司 股份

5,52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成交总金额30,499,477元(不含交易

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

(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

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已达

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

案完成回购。公司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一)提前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以及

资金情况合理实施回购,截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4,000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1.3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7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4.06元/股,成交总金额30,499,47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

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未超过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含),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

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不存在差异。考虑到回购股份金额已达既定目标,公司决定提前完成

回购股份事项。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提前完成回购公司

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

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自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止,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

    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相关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2,600股,合计增

持金额3,076,801元。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4月2日披露《关于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除上述人员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
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六、股本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

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不考虑其他可能引起公司

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因素):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728,956              0.18%     6,252,956              1.56%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400,271,044          99.82%     394,747,044           98.44%
股份

三、股份总数     401,000,000           100%      401,00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

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权利。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限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深

市)。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