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
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
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熊海涛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在发行
注册批复有效期内,董事会同意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
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
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