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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2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决定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3日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1 —
2024年8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9:15至2024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 截止2024年8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

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
1.00                                                          √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 披露情况


                                                                         — 2 —
    上述提案已由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1 涉及关联事项,该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提案 1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二)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


                                                                  — 3 —
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

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8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4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 5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
昌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6 —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
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
  1.00       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权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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