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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7-2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快发展汽车结构件业

务,公司拟以评估值为基础,以不高于人民币3,988.816万元收购高金

富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富恒”)持有的合肥江淮毅昌汽

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江淮毅昌”)40%的股权。

    (二)关联关系

    熊海涛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

高金富恒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高金富恒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高金富恒构成关联关系。
    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分别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为公司

关联自然人。同时,宁红涛先生为合肥江淮毅昌副董事长、任雪峰先

生为合肥江淮毅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合肥江淮毅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合肥江淮毅昌构成关联关

系。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

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宁红涛、熊海涛、

任雪峰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审查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熊海涛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8房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793957X0

    7.成立时间:2011年01月26日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

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餐饮管理;

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

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创业空间服务;物业服务评估;项目

策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

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持有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

司99.95%的股权,袁成诚先生持有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0.05%的股

权。

    10.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08,552,199.65     3,272,378,345.46

          负债总额           1,926,958,456.51     1,889,530,237.84

           净资产            1,381,593,743.14     1,382,848,107.62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98,049.65      50,035,480.40
          营业利润               -1,259,363.48   100,515,784.09

           净利润                -1,254,363.48   100,440,930.73

    (二)关联关系说明

    熊海涛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

高金富恒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高金富恒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高金富恒构成关联关系。

    (三)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高金富恒持有的合肥江淮毅昌40%的股

权,经查询工商登记系统等公开信息,该项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处

以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合肥江淮毅昌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

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二)合肥江淮毅昌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军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077225849T

    5.设立时间:2013年09月02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车左路与杨庙路交叉口

      8.经营范围:汽车注塑件、涂装件研发、加工、销售;汽车零配

件(除发动机)销售。

      9.股权结构:截至评估基准日时,合肥江淮毅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

  1        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           35.00%         3500 万人民币

  2      安徽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00 万人民币

  3        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40.00%         4000 万人民币

  4                 黄斯伟                10.00%         1000 万人民币

      10.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0,031,398.00       187,510,567.33

            负债总额                124,082,553.06       87,163,880.35

          应收账款总额              57,165,539.81        26,793,697.54

             净资产                 95,948,844.94        100,346,686.98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5,344,531.44        193,092,086.17

            营业利润                 -265,903.76           2,310,342.13

             净利润                 -4,569,254.84         2,870,527.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67,358.35        39,097,130.75

      合肥江淮毅昌净利润中没有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目前运营

良好,预计未来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截至目前,合肥江淮毅昌
不存在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情形。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肥江淮毅昌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历史沿革

    合肥江淮毅昌系由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星通橡塑

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出资设立。设立时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                 40

   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         3,500                 35

   合肥星通橡塑有限公司         2,500                 25

         合    计               10,000               100

    2019 年 8 月,合肥江淮毅昌进行股权变更,新增股东安徽汽车

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                 40

  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          3,500                 35

  合肥星通橡塑有限公司          1,000                 10

 安徽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

        合    计                10,000               100

    2019年11月,公司将所持4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以人民

币4,300万元转让给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完成前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12月,合肥江淮毅昌进行股权变更,变更后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4,000                 40
  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          3,500                 35

  合肥星通橡塑有限公司          1,000                 10

 安徽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

        合    计                10,000               100

    2022 年 8 月,原股东合肥星通橡塑有限公司将所持 10%股权转

让给黄斯伟,至评估基准日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4,000                 40

   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         3,500                 35

          黄斯伟                1,000                 10

 安徽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

         合    计               10,000               100

    (四)主要业务状况

    合肥江淮毅昌主要从事汽车前后保险杠、侧裙、轮眉、扰流板、

尾门饰板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客户为江淮汽车,其在江淮乘用

车配套率达 80%以上。目前合肥江淮毅昌新涂装线刚投入运营(试产

阶段),年产 60 万套保险杠,当前达产 40%左右。产品的生产主要

涵盖注塑、涂装、组装三大工艺,企业建有注塑、涂装、组装车间,

购置(1000T-4000T)大中型注塑机 9 台、智能自动喷涂线 2 条,ABB

机器人 28 台,并配置一批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

    (五)现有关联交易情况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024年1-6月,合肥江淮毅昌与公司及其现有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发生的采购、销售货物及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541,086.23

元,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减少本公司与合肥江淮毅昌之间
的关联交易。

    (六)反向交易的必要性、价格合理性

    2019年11月,公司为了摆脱合肥江淮毅昌业绩低迷、持续亏损给

公司业绩带来的拖累,避免面临合肥江淮毅昌新建厂房需要继续资金

投入,对公司经营和资金的造成较大负担的问题。经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公司将所持有的合肥江

淮毅昌40%股权以人民币4,300万元转让给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

限公司。

    本次进行反向收购的主要是因为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新能源业

务高速发展,合肥江淮毅昌具有成熟的汽车前后保险杠、侧裙、轮眉、

扰流板、尾门饰板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验,本次收购将补充公司在

汽车结构件业务、新能源业务方面的产能。因此本次反向交易具有其

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

信评报字(2024)第334号),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9,972.04

万元。40%股权评估值为3,988.816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依据上述中京

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高金富

恒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不高于3,988.816万元。本次定价遵循公开、

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标的资产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其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4月30日,并采用了收益法

及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评估结论为:在约定的评估目的

下,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9,972.04

万元,增值额为769.33万元,增值率为8.36%。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

件有限公司40%股权评估值为3,988.81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4)第334号),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9,972.04万元。40%股权评估值为3,988.816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依据

上述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

与高金富恒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不高于3,988.816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方式

    本次交易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高金富恒持有的合肥江淮毅昌40%的股权。

    (二)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上述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334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由公司与高金富恒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不高于3,988.816万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涉

及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

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特别安排,不会新增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

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汽车结构件业务、新能源业务高速发展,合肥江淮毅昌具有

成熟的汽车前后保险杠、侧裙、轮眉、扰流板、尾门饰板等产品的生

产及销售经验,本次收购将补充公司在汽车结构件业务、新能源业务

方面的产能,有利于公司加快完善战略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

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高金富恒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5,912.76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

见:

    公司本次收购合肥江淮毅昌40%股权将补充公司在汽车结构件

业务、新能源业务方面的产能,有利于公司加快完善战略业务布局,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

体利益。本次收购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