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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4年制订)2024-03-2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明确总裁办公会议的议
事范围、规则、程序及其他相关内容,保证总裁依法依规行使
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各项重
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坚持
“对董事会负责、民主集中、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讨论关
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先党内、后
提交”的原则,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总裁办公会议
进行讨论研究,再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不定期召开。总
裁有权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随时召集临时总裁办公会议。副
总裁可提议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第二章 决策职责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执行公司党委有关
决定、董事会议定事项;研究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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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项,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等总裁职权
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公司章程》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对在经
理层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的,行使决策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层职权范围,总裁
办公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 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方案;
    (三) 制定公司重要规章;
    (四) 决定公司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公司负责管理人员的任免;
    (五) 决定公司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职工的工资、福
利标准和以公司名义决定的各类奖惩事项;
    (六) 决定或执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对外签订重
大经济技术合同、协议;
    (七) 董事会授权总裁或总裁办公会议根据《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与关联交易
事项,若总裁本人或其近亲属为关联交易对方的,应按相关规
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可以结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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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将以上事项通过制度规章制度或会
议决定等形式授权具体人员或部门行使。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设置运营管理中心,作为总裁处理公司日常
事务的常设机构。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总裁办公会议题、通
知会议、承办会务及整理会议纪要等工作。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总裁因故不能主持又
确有必要召开时,由其委托一名副总裁主持会议。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出席人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总法律顾问、安全总监、总裁助理、财务负责人;与议
题密切相关的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总裁认为需要参加会议
的其他人员可列席。公司董事、监事要求时,可以参加总裁办
公会议。
    第九条 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单位分(子)
公司、各部门或人员需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
议召开前向运营管理中心申报,重要事项由议题提出部门提前
请示总裁后予以安排。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不临时增加议题。确需临时
增加议题,应征得总裁的同意。
    第十一条 提交讨论的议题,议题主办部门在会前应主动
与有关部门协调,基本取得一致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原则暂缓讨论,由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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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议题提出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待条件成熟后再提交讨
论。
    第十二条 涉及非本公司熟悉领域专业知识的议题,可由
相关部门根据情况邀请组织内外部专家、学者、机构进行论证,
以保证决策科学可行。
    第十三条 会议议题材料应做到内容简洁、主旨清晰、逻
辑严密、论证充分、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根据议题类型附带
必要的背景说明、征集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可研报告、
法律意见书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裁审定后,运
营管理中心应于会议召开一天前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
式通知全体出席人员。但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间不受此限制。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应出席人员出
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涉及重要商业秘密,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
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透露。若有和与会人员
切身利益密切关联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涉及董事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的,应当在形成
具体方案或者做出决定后,按流程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会议实行总裁负责制原则,对会议讨论的议题,
总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表决结果进行最终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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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总裁有
权决定下次再议。在必须作出决议又不能形成多数一致意见时,
总裁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非由总裁主持会议时,主持人根据总裁授权做
出决定,对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或会上存在重大分歧的事项,
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将会议情况详细向总裁汇报,由总
裁做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 会议讨论
   (一) 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实行一事一议。
   (二) 主持人或相关领导就议题作简要说明。由提交议题的
部门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并负责回答提出的问
题,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讨论。
   (三) 与会者应积极发表意见,对需作出决定的事项,应明
确意见。讨论重大问题时,总裁应听取其他经营班子的意见以
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
   (四) 因故不能出席总裁办公会议的成员,需向主持人请假,
可以事先对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决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决议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
作出,由运营管理中心草拟会议纪要,经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
核稿、总裁审批后印发。会议纪要由总裁决定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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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会议纪要和会议议案材料由运营管理中心保
管,并移交公司办公室存档。需要保密的文件,应注明秘密等
级,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总裁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需要,指定专人负
责对会议中形成的意见进行落实、催办;
   第二十五条 总裁定期对会议决议落实催办情况进行检查,
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第二十六条 经营班子的个人意见被总裁办公会议否决后,
允许保留,但在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决策事项作出改变之
前,必须认真执行总裁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第二十七条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总裁不能正
常履职或未能及时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可由指定分管该事项的
副总裁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总裁报告,并按权限和程序予
以追认。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不按规定决策重大事项的,所有
员工有权向公司党委、纪委或董事会反映。
   第二十九条 因违反本规则而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
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与会人员违反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按有关规
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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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会议成员对会议作出的决议允许有保留意见
或反对意见,但会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定相悖的个人意见。
   第三十二条 会议讨论的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
传达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传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解释
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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