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
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以及运作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 4、《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2023 年 3 月 28 日
十五次会议 5、《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 2023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2023 年 4 月 26 日
十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3 2023 年 5 月 9 日
十七次会议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4 2023 年 8 月 22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八次会议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2.1 提名张宏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第七届监事会第
5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十九次会议
2.2 提名李旸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2.3 提名王旭亮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八届监事会第 1、《关于选举张宏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
6 2023 年 11 月 13 日
一次会议 席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第八届监事会第
7 2023 年 11 月 23 日 2.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二次会议
2.6 限售期
2.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2.10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
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案》
1、《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第八届监事会第
8 2023 年 12 月 22 日 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
三次会议
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等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均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合法的行使各项
职权,依法运作。本报告期,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
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
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会
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客观;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五)公司关联交易等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本年度内严格执行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公司与
关联方遵循公平原则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决策严密、程序规范合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未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内控管理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
准确的。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在重大事项和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时
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注意事项,
填报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
实、勤勉履行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
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