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 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