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一年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现就财务运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总体经营情况 本期营业收入250,942.14万元,同比增加86,000.38万元,增幅52.14%, 其中,轨道交通业务142,895.82万元,同比增加169.21%,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为56.94%;桥梁功能部件42,089.35万元,同比减少11.04%,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为16.77%;光伏发电业务59,515.82万元,同比增加10.90%,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为23.72%,其他业务收入6,441.15万元,同比减少40.81%,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为2.57%。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4,240.03万元,同比增 加22,345.62万元,增幅39.49%,主要原因为:一是子公司长客新筑本年度 轨道交通车辆交付量大,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同比上升;二是上年同期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23,786.62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1,996.65万元。 二、基本财务状况 (一)资产结构 资产年末余额1,344,612.24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65,992.94万元, 增 幅 14.08% , 主 要 系 货 币 资 金 、 合 同 资 产 增 加 及 甘 孜 州 雅 江 县 红 星 1 “1+N”II标段项目(以下简称“雅江光伏项目”)、楚雄市100MW屋顶分 布式光伏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楚雄光伏项目”)、昭觉县补约乡光伏发 电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昭觉光伏项目”)等光伏项目本年投入增加 所致。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年末余额531,876.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39.56%,较年 初余额增加119,305.93万元,增幅28.92%,主要系货币资金和合同资产增 加所致。 (1)货币资金年末余额192,113.9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36.12%, 较年初余额增加58,634.97万元,增幅43.93%,主要系长客新筑年末集中收 回大额货款所致。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年末余额233,544.7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 重为43.91%,较年初余额增加46,864.53万元,增幅25.10%,主要系本年度 轨道交通车辆销售大幅增加,按合同约定应收未结算货款增加。 (3)存货年末余额59,944.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1.27%,较 年初余额增加14,392.21万元,增幅31.59%,主要系根据客户交货计划,存 货储备同比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812,735.64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46,687.02万元, 增幅6.09%,主要系雅江光伏项目、楚雄光伏项目、昭觉光伏项目等光伏电 站项目本年投入增加所致。 (1)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32,208.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2 3.96%,较年初余额减少1,246.09万元,减幅3.72%,主要系奥威科技本期 亏损,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2)固定资产年末余额512,896.8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63.11%,较年初余额增加1,885.65万元,增幅0.37%,主要系报告期内昭觉 光伏项目、讯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察雅烟多光伏电站储能技改项目等在 建工程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3)在建工程年末余额124,605.8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15.33%,较年初余额增加77,265.44万元,增幅163.21%,主要系雅江光伏 项目、楚雄光伏项目等光伏电站项目本年投入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2,639.3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0.32%,较年初余额减少22,667.31万元,减幅89.57%,主要系光伏项目预 付工程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5)无形资产年末余额67,151.9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8.26%, 较年初余额减少9,203.94万元,减幅12.05%,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及因产 业调整不再给予电子轨道智能列车(ERT)快运系统、EI-Airbus电动智能 空中公交系统资源倾斜,公司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对上述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 (二)债务结构 负债合计年末余额1,087,030.20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92,710.93万 元,增幅21.55%,主要系本年银行借款及应付账款增加所致。主要债务情 况如下: 1、银行借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年末余 3 额584,087.75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81,952.70万元,增幅45.25%,主要 系雅江等光伏项目投资需要增加项目贷款,并购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提 取并购贷款以及提取借款置换高成本融资租赁款所致。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年末余额263,355.85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 112,336.61万元,增幅74.39%,主要系本年度采购规模增加,应付供应商 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5,063.91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51,802.80万 元,减幅91.10%,主要系支付收购晟天新能源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及子公司 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4、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年末余额104,896.53万 元,较年初余额减少47,624.70万元,减幅31.22%,主要系本期归还售后回 租融资租赁款所致。 5、其他非流动负债年末余额69,000.00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3,400.00 万元,减幅4.70%,主要系关联方借款减少所致。 (三)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余额142,268.12万元(其中:股本 为76,916.87万元,资本公积为171,108.38万元,盈余公积为6,529.71万元, 未分配利润为-111,077.08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33,974.66万元,减幅 19.28%,主要系本年亏损所致。 三、年度经营情况 (一)收入、成本情况 本期营业收入250,942.14万元,同比增加86,000.38万元,增幅52.14%; 4 营业成本186,534.85万元,同比增加72,732.37万元,增幅63.91%。营业收 入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长客新筑2023年度轨道交通车辆交付量大,营业收入 和营业毛利同比上升。 (二)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69,347.51万元,同比减少30.20万元,减幅0.04%,与上年同 期持平。 本年销售费用5,454.16万元,同比减少891.54万元,减幅14.05%,主 要系代理咨询费下降所致;本年管理费用22,848.80万元,同比减少107.98 万元,减幅0.47%,与上年同期持平;研发费用8,356.10万元,同比增加 589.51万元,增幅7.59%,主要系新型磁悬浮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研发目 标,于2022年5月转入无形资产,致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32,688.44万元,同比增加379.81万元,增幅1.18%,主要系有息负债同比 上升,致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三)盈利水平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4,240.03万元,同比增 加22,345.62万元,增幅39.49%,较上年同期盈利能力略有上升。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本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2,719.71 万 元 , 同 比 增 加 48,664.57万元,增幅65.71%,主要系收回冻结资金款以及长客新筑年末集 中收回大额货款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指标 5 本年营业毛利率为25.67%,较上年营业毛利率31.00%下降5.34个百分 点,主要系本期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毛利较低的轨道交通业务占比较高所 致。 (二)偿债能力指标 本年资产负债率80.84%,较年初的75.88%上升4.96个百分点,主要系 光伏项目新增投资,有息负债较年初增加;以及轨道交通产业根据交车计 划,采购原材料增加,欠付供应商货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本年流动比率96.73%,较上年的109.41%减少12.68个百分点,系轨道 交通产业根据交车计划,采购原材料增加,应付账款较年初大幅度增加所 致。 (三)营运能力指标 本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周转率1.19次,较上年的0.87次,增加 0.32次,本年存货周转率3.54次,较上年的2.44次,增加1.1次,主要系轨 道交通产业根据交货计划,本期收入成本同比大幅度增加,同时本年度长 客新筑货款回收较好所致。 (四)每股收益 本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4452元/股,较上年的 -0.7357元/股增加0.2905元/股,主要系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所致。 六、其他事项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 6 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 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 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此会计政策调整,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83.84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考 虑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延迟的实际情况,并参考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光伏电力销售应收账款的可 再生能源补贴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预期 信用损失率进行了调整,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由0%变更为1%,此会计 估计变更减少本年度净利润 1,110.9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35.51万元。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