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 路 99 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28 人,代表股份 293,570,2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672%。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 东 7 人,代表股份 1,953,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291,616,76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132%。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20 人,代表股份 64,736,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6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川发兴能 60%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87,8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325%;反对 1,282,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46%;弃权 6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394,15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64%;反对 1,282,1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5%;弃权 60,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夏玉龙、贾秀英、张杨、杨丽已回 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川发兴能 60%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444,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7118%;反对 1,357,7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910%;弃权 12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250,85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50%;反对 1,357,7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3%;弃权 128,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7%。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夏玉龙、贾秀英、张杨、杨丽已回 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3.01 新筑交科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0,998,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241%;反对 2,403,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86%;弃权 16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73%。 3.02 新筑交科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1,061,1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453%;反对 2,358,3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33%;弃权 15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3.03 新筑交科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1,057,7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442%;反对 2,358,2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33%;弃权 1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6%。 3.04 新筑交科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1,057,7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442%;反对 2,358,2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33%;弃权 1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6%。 3.05 新筑交科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0,967,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135%;反对 2,358,3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33%;弃权 24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3.06 长客新筑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1,057,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442%;反对 2,358,2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33%;弃权 15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3.07 长客新筑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1,057,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442%;反对 2,358,2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33%;弃权 15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4.01 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1,057,9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442%;反对 2,358,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32%;弃权 15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4.02 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 291,021,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319%;反对 2,394,2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55%;弃权 15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243,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5.8622%;反对 2,506,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597%;弃权 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049,85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98%;反对 2,506,10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2%;弃权 180,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夏玉龙、贾秀英、张杨、杨丽已回 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勉律师、罗楷燃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