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
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
筑股份”)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发磁浮”)拟将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与蜀道融资租赁(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本次
向蜀道租赁融资金额 16,0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公司基于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蜀道租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售后回租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以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
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
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蜀道租赁基本情况
名称 蜀道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 59 号海运中心口岸
住所
楼 3 楼 E335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陈春屹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2,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329578836C
代码
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
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实业项目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
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蜀道租赁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蜀道资本”)控
股子公司,蜀道资本持有 80.98%股权,成都国际航空枢纽开发
主要股东及实
建设有限公司持有 10.37%股权,信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际控制人
8.65%股权。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蜀道租赁
80.98%股权,蜀道租赁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蜀道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蜀道租赁财务状况
蜀道租赁原名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在深圳前
海注册成立,主营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等业务。蜀道租赁作为蜀道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唯一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依托股东的背景
优势,立足交通运输、装备制造、公共服务等领域,充分发挥融资租
赁的“融资融物”独特功能,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融资租赁服务,
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近五年来蜀道租赁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
融资租赁行业中位居前列。蜀道租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总额 319,811.94 万元,净资产 64,152.96 万元,2023 年度的营业收
入 19,831.86 万元,净利润 5,301.08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6,113,77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比例为 8.60%)和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
划转至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主体。上述无偿划转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鉴于蜀道租赁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蜀道租赁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租赁标的物:磁浮业务部分资产。
(二)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公司、川发磁浮。租赁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标的资产的价值:经与蜀道租赁协商确定,公司提供账面
净值不低于 16,000.00 万元的资产作为租赁物。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融资金额 16,000.00 万元,IRR 不超过 5.50%,交易定价以
市场方式确定,融资成本与公司存量融资租赁业务平均成本持平。该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承租人 新筑股份、川发磁浮
出租人 蜀道租赁
融资金额 16,000.00 万元
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联合承租)
融资期限 3年
融资成本(IRR) 不超过 5.50%
回购价 0.10 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 每季度支付租金一次,共 12 期
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新筑股份、
川发磁浮拥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新筑股份、
所有权
川发磁浮作为承租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形下,租赁标的物所有
权归新筑股份、川发磁浮所有。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蜀道租赁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公司、川发磁浮与
蜀道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是基于以往合作基础的市场化行为。通过
本次售后回租,有利于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盘活存量资产。
本次售后回租不影响公司、川发磁浮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
影响公司、川发磁浮的日常经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尚未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四次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详细了解了本
次向蜀道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原因,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我
们认为:本次公司、川发磁浮与蜀道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系日常经
营活动中的融资行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