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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广田: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4-01-05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 广田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广田集团”)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
送达的(2023)粤 03 破 26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
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
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3、鉴于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年度报
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但
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同意。” 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因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
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广田”,股票代码仍为“002482”,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深交所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
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股票交易无需停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的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继续叠加其他
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 9.4.1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 9.8.1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
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的 9.8.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和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因重整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116)。深圳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
程序。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
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
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
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
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后续将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并尽力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仍需以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数据为准。
    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股票仍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继续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股票仍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将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仍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将继续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广田”,股票代码仍为 002482,公司股票仍在风险
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深交所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股票交易无需停牌。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仍需
以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2、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
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
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
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同意。” 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完全消除,仍
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