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广田: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4-01-31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60,000.00 万元–240,000.00 万元      亏损:530,763.71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60,000.00 万元–240,000.00 万元      亏损:522,810.18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3 元/股–0.64 元/股           亏损:1.42 元/股

营业收入                70,000.00 万元–105,000.00 万元        356,372.78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69,000.00 万元–103,500.00 万元        352,726.59 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000.00 万元–90,000.00 万元              -478,783.86 万元
的所有者权益
     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
 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
 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
 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
 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因此,本公司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计算均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最新的股数 3,750,962,363 股计算。
     注 2: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
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调整了上年同期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但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
会计师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公司重整事项影响,公司较少开展业务,因此收入下滑较
多。
    2、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通过实施重整计划,预计公司负债规模较报告期初大幅
下降,并实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非保留资产的剥离,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
根本性改善。通过重整,公司预计获得的其他收益(主要系重整收益)及投资收
益(主要系剥离子公司产生的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上述因重整产生的其
他收益、投资收益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仅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
机构审计。公司因实施重整计划而获得的具体收益及对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仍需
以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年度报告
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
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意。” 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
务数据将在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