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5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上午9:15至2024年2月5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范志全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5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1,428,310,893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数的 38.0785%。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15,809,681 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份数的 32.41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212,501,21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数的 5.66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2,501,31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5.6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2,501,21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5.6652%。 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 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01 选举于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6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5,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6%。 1.02 选举范志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4%。 1.03 选举李坤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2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4%。 1.04 选举刘丽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2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4%。 1.05 选举郑志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2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4%。 1.06 选举饶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5%。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周建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6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5,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6%。 2.02 选举蔡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3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5%。 2.03 选举向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9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6%。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6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5,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6%。 3.02 选举刘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504,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694,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6%。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27,484,2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421%%;反对 826,6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11,674,6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110%;反对 826,6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27,484,2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421%%;反对 826,6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211,674,6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110%;反对 826,6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王璟、段博文通过现场的方式参加 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