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2024-04-2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对深圳
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
1100120 号】。
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
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逾期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单位借款本金 56.84 亿元,发生多
起诉讼,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连续三年亏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为负值,资产负债率 146.49%。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决定对广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
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
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强调事项-退市风险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附注十四、3 所述,广田集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消除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积极配合法院、
管理人及各方推动公司重整工作,聚焦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项
目履约及内部控制建设等。
三、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一)公司关于非标审计意见已消除的情形
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消除措施,2023 年度顺利完成重整,通过程
序引入大型国有控股股东。具体如下:
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3 破申 879 号】和《决定书》【(2023)粤 03 破 265 号】,深圳中院裁定受理
风铭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管理人(下
称“管理人”)。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3)粤 03 破 265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
重整程序。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已彻底化解债务危机,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根本
性改善。
2.公司债务危机得到化解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公司已通过现金、转增股票、信托受益权份额等方
式清偿了公司主要债务。目前,公司已摆脱债务负担,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债
务清偿后,公司信贷资格已逐步恢复正常,影响公司业务承接的因素已解除。
3.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及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
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因前期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被冻结的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
结。截止目前,经初步统计,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仅 41 个非常用银行账户暂时有
冻结事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已大幅减少。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
额亦大幅减少至 1,488.53 万元,冻结金额仅占公司银行账户总金额的 3.12%,仅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部分冻结所涉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当
前主要业务经营活动的结算账户,也不包括公司基本账户,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送达的《民事裁定
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按照
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因此公司账户冻结所涉的诉讼债务已经通过《重整计划》予以清偿,剩余冻结账
户的解冻不存在法律障碍,公司将继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剩余银行账户的冻
结。
4.扩充了流动资金
本次重整公司共计收到投资人重整投资款 14.14 亿元,在扣除完重整计划规
定的偿付债务、支付重整费用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目前的
流动资金充足,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中。
5.股东产业协同
通过重整程序以及原控股股东放弃部分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市
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集团”)。特区建工集团是 2019
年 12 月成立的深圳市国有全资大型建工产业集团,特区建工集团在建筑领域的
优势能为公司赋能并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支持公司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6.业务逐步恢复
2024 年以来,公司恢复了深圳工务署的投标资格及 A+排名,现已中标小梅
沙海滨公园精装修项目、金东珍酒庄园综合楼项目、深圳机场 T3 站前综合配套
保障用房项目幕墙工程、坪山区党校精装修工程等,业务承接顺利推进。
(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1100087 号】,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2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2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19.9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76 亿元,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之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