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17 号解释”)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
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
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2024
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