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 110026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深圳广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集团”)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4)1100087 号审计报告。 2024 年 5 月 1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09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我们以对广田集团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 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1: 1.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02 亿元,同比下降 71.87%,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9.95 亿元, 同比减亏 61.84%,你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已连续 4 年大额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0.99 亿元。2024 年一季报显示,你公司 2024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73 亿元, 同比下滑 51.16%,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59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期 末余额为 1.37 亿元。 你公司与年报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显示,因破产重整执行完毕,公司债务危机化解、银行账户解除 冻结并收到重整投资款 14.14 亿元,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已消除。 请你公司: (1)结合所处行业情况、近年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流失情况、经营现金流、资 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四年又一期为负的原因,你公司 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一季度业绩情况、营运资 1 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说明你公司是否仍存在较大经营风险,业绩与行业整体趋势、同 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分析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所处行业情况、近年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流失情况、经营现金流、资 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四年又一期为负的原因,你公司 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四年又一期为负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的设计与施工,装饰施工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公共建筑装饰和 住宅全装修,近几年受下游房地产市场变化,特别是公司原第一大客户恒大集团债务危机的 影响,导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具体如下: 1.2021 年以来,受公司原第一大客户恒大集团债务危机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回收速度 减缓,财务费用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资产减值损失大幅上升,导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 续亏损; 2.在恒大集团全面债务违约后,为加快回款,公司快速推动其他客户项目结算回款,产 生结算让利;同时,受银行账户冻结、债务逾期及后期重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工 期拉长,导致项目管理成本、人工成本及材料成本大幅增加,从而影响公司项目结算利润; 3.面对债务压力,公司一方面积极应对债务风险,同时坚持履约与创新,期间公司管理 团队稳定,资质完整,科技创新成果有序落地,在同期收入减少的情况下,正常固定开支也 影响经营成果。 4.2024 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公司重整期间在手订单较少,一季度 新承接业务未转化为营业收入以及固定成本正常支出所致。 整体上看,公司受到原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影响,导致近几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但公司 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加强科技创新、保留核心资产及履约能力,改善了公司经营能力。公司 完成重整后,信用逐步恢复,公司新项目的承接及实施不断恢复,公司经营成果正逐步改善。 (二)公司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重整前,受原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影响,公司资产大幅减值,财务费用持续保持较 高水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同时大量债务逾期,导致经营受阻。通过重整程序,影响公 司盈利能力的因素已经消除,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具体如下: 1.公司所处建筑装饰行业仍有较大市场空间 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建筑物在全生命周期中存在多 2 次装饰装修需求,对建筑装饰市场规模的持续性和扩展性提供有力保证。同时,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装配式装修、全屋智能等,都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积极的房地产政策等,也将为行业优质公司提供更广阔的市场。整体来看,公司所处的建筑 装饰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发展的阶段。 2.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建筑装饰的施工与设计。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为承接发包方发包的装饰 装修施工项目、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等,在项目承接与实 施过程中,公司强化设计引领,以装配式技术、BIM 技术及智能化工具等先进技术推动绿色 装饰。公司按照市场环境及客户资信情况,单项确定工程项目的承接。 公司目前业务模式正在依托技术创新加速转型升级中,基础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关于持续盈利能力 (1)改善持续盈利能力的措施 自 2021 年下半年以来,受公司原第一大客户恒大集团债务危机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 经营状况出现变化,公司积极化解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不利因素。一是解决公司短期资 金问题,向原控股股东借款,加强结算与回款力度;二是彻底化解公司危机,公司在 2022 年 5 月被债权人提起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后,积极配合债权人、法院及管理人推动重整工作; 三是加强公司履约能力,确保优质客户的项目履约,实现主要客户转换。 (2)目前公司经营恢复情况 重整完成后,根据《重整计划》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 相关裁定,公司及管理人对所有债权清偿做了安排,收到 5 家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总金额为 14.14 亿元的重整投资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2023 年末,公 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为 77,593.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66%,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 与公司业务具有优势协同的深圳市属国企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 工集团”),公司已能正常参与业务承接。 至此,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不利因素已经化解,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得到较好恢复。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环境逐渐向好,公司基础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有所提升。 二、结合一季度业绩情况、营运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说明你公司是否仍存在较 大经营风险,业绩与行业整体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分 析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 (一)2024 年一季度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 较上年同期变动 证券简称 新签订单情况 营业收入 度 幅度 金螳螂 605,000.00 0.62% 454,362.24 -10.78% 亚厦股份 283,500.00 -17.85% 221,752.62 6.11% 建艺集团 35,179.24 -64.99% 85,112.25 1.89% 宝鹰股份 97,133.72 -16.29% 77,554.75 15.70% ST 中装 39,003.86 -43.24% 46,114.29 -32.29% 瑞和股份 24,636.67 41.25% 22,208.35 -34.00% 美芝股份 13,007.64 152.92% 19,566.30 47.41% *ST 洪涛 10,377.22 -10.13% 9,159.18 -40.32% *ST 广田 15,200.00 137.50% 7,342.99 -51.16% (二)是否仍存在较大经营风险 1.报告期初公司风险情况 公司原有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原第一大客户恒大集团债务危机,导致公司出现债务逾期。 报告期初,公司发生多起诉讼,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 值,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进而公司出现较大经营风险。 2.风险化解情况 一是通过重整程序彻底化解了相关风险(详见关于持续盈利能力部分);二是优化客户 结构,对资信状况不佳的客户及相关合同予以剥离,确保优质客户项目的履约;三是加强资 金管理,建立了科学高效的资金管理及预警体系;四是优化了公司内控体系,成立了董事会 合规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五是加 强与控股股东优势协同,快速拓展优质客户业务。 3.2024 年一季度经营情况 如表一所列,虽然公司 2024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51.16%,但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新签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 137.50%。 2024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是公司重整期间新增订单较少, 4 2024 年第一季度新承接业务尚未转化为营业收入。 2024 年一季度公司新签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增长幅度位于行业公司前列,主要 是公司完成重整后,迅速恢复信用,与控股股东特区建工集团优势协同,积极承接新的业务。 同时,2024 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5,994.50 万元,与 2023 年一季度净利润-14,233.20 万元相比,亏损大幅度收窄,公司经营正在有序恢复。 综上所述,公司 2024 年一季度业务拓展较好,营运资金充足,公司不存在较大的经营 风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对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报告期,中审众 环所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你公司结合对问题(1) 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3 年度持续经营能力是否 得到实质性改善。 【公司回复】 一、中审众环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报告期,中审众环所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2 年审计报告中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说明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1100120 号】审计报告,以及【众环专字(2023)1100180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关于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说明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 注二、2 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逾期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单位借款本 金 56.84 亿元,发生多起诉讼,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连续三年亏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资产负债率 146.49%。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被债权人申请 预重整及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决定对广 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 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消除情况 1.重整程序彻底化解债务负担,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5 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 序。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摆脱了债务负担。经审计,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77,593.99 万元;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2,675 万元;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从 2023 年初的 146.63%下降至 67.66%,公司财务状况得到大幅改善。 2.目前流动资金充足,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引进 1 家重整产业投资人和 4 家重整财务投资人,共计收到 投资人重整投资款 14.14 亿元,该部分重整投资款主要用于现金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等, 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83 亿元,速动比率(倍)3.17,流动比率 (倍)3.2。目前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债务清偿后,公司资信已逐步 恢复正常,流动资金充足,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3.非核心资产予以剥离,减轻了公司经营负担 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剥离了如应收恒大集团工程款、亏损子公司股权等非核心 资产。剥离后,相关资产不再属于上市公司名下资产,公司仅保留了如红岭北建工数智大厦、 货币资金、优质项目应收款项等资产,非核心资产的剥离,有效减轻了公司经营负担。 4.前期诉讼事项得到解决,主要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已经消除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 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 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第 九十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 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公司《重整计划》规定,公司不再对前期诉讼对应的债权债 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前期诉讼事项已得到根本解决。 进入重整程序后,广田集团与管理人主动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联系,推动账户解冻工作。 截止目前,广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总共开立银行账户 159 个,上述银行账户均无冻结,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5.业务承接顺利开展,2024 年一季度新签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亏损较上年同期大 幅收窄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订单金额 1.52 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137.50%,增长 幅度位于行业公司前列,业务承接顺利推进。 2024 年以来,公司先后承接了小梅沙海滨公园精装修项目、金东珍酒庄园综合楼项目、 6 深圳机场 T3 站前综合配套保障用房项目幕墙工程、坪山区党校精装修工程等项目。恢复了 深圳市工务署的投标资格及 A+排名。 同时,2024 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5,994.50 万元,与 2023 年一季度净利润-14,233.20 万 元相比,亏损大幅度收窄,公司经营正在有序恢复。 综上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已得到实质性改善,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近四年又一期持续亏损等情况,说明审计意见类型较 2022 年度 发生变化的原因,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合理。 【会计师回复】 (一)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如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公司存在逾 期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单位借款本金,公司发生多起诉讼,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 司连续三年亏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资产负债率高。 如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广田集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我所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第 1100120 号)。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公司破产重整 程序。广田集团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将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所需的现金已提存至管理人 指定的银行账户;将应当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 指定的证券账户;已经与受托人签署破产服务信托的信托合同;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已经支 付完毕,或已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逾期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单位借款本金已根据重整计划 得到清偿或展期、相关提起诉讼的债权已根据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广田集团已根据重整计划 履行完毕偿债义务,不存在债务到期未偿还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37,930,519.76 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 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36,305,455.74 元,其中冻结的货币资金为 29,378,788.04 元,冻结货币资 金占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 21.30%,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 7 公司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化解 公司债务危机,并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实现了非保留资产的剥离,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资产负债率已降为 67.66%。另外,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为 77,593.99 万元。因此,在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净资产为负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三)核查结论 我们认为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故 2023 年审 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我们已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了审计程序,已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问题 2: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显示, 公司及子公司 177 个银行账户中有 41 个非常用银行账户仍被冻结,被冻结金额 1,488.53 万 元,冻结金额占银行账户总金额 3.12%,你公司认为前述部分冻结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 要经营活动结算账户。请你公司: (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及你公司主要子公司银行账户受限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账户类型及用途、被冻结单位名称、被冻结金额、被 冻结日期以及被冻结具体原因等)、你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置情况、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个数占 公司银行账户个数的比例、被冻结的账户金额占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 【公司回复】 一、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及你公司主要子公司银行账户受限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开立 159 个账户,公司及子公司账户不存在冻结情况。 二、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账户设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中国建 广田供 1 设 银 行 一般户 结算账户 96.51 无 应链 ***支行 中国工 广田供 2 商 银 行 一般户 结算账户 0.00 无 应链 ***支行 3 广田供 中 国 邮 一般户 结算账户 0.29 无 8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应链 政储蓄 银行 *** 支行 北京银 广田供 4 行 *** 支 一般户 结算账户 10.88 无 应链 行 宁波银 广田供 5 行 *** 支 一般户 结算账户 23.06 无 应链 行 民生银 广田供 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6 行 *** 支 基本户 0.29 无 应链 公积金等 行 兴业银 广田设 代发工资,扣社保, 7 行 *** 支 基本户 884.86 无 计院 日常结算 行 中信银 广田设 8 行 *** 支 一般户 税户 1.03 无 计院 行 中国银 广田设 9 行 **** 一般户 扣公积金 5.77 无 计院 支行 兴业银 广田幕 10 行 *** 支 基本户 收付结算 16.49 无 墙 行 中信银 广田幕 11 行 *** 支 一般户 税户 0.52 无 墙 行 中国工 广田集 代发工资,社保公积 12 商 银 行 分公司基本户 42.79 无 团 金,日常结算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3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5 无 团 行 广田集 14 支**** 网络平台 网络平台 0.00 无 团 中国建 广田集 代发工资,社保公积 15 设 银 行 基本户 0.00 无 团 金,投标保证金等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6 设 银 行 专户 专用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9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中国建 广田集 17 设 银 行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8 设 银 行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9 设 银 行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0 设 银 行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1 设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2 设 银 行 专户 专用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3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1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4 设 银 行 一般户 甲方共管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5 设 银 行 一般户 甲方共管账户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6 设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27 设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28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2 无 团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29 行 *** 支 专户 专用账户 0.00 无 团 行 广田集 中 国 银 30 一般户 收付结算 381.19 无 团 行 *** 支 10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行 中国农 广田集 31 业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2 无 团 ***支行 中国农 广田集 32 业 银 行 一般户 内保内贷户 0.01 无 团 ***支行 中国农 广田集 33 业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交通银 广田集 34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12.05 无 团 行 华夏银 广田集 行 *** 分 35 专户 甲方共管账户 0.02 无 团 行营业 部 华夏银 广田集 36 行 ****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华夏银 广田集 37 行 **** 一般户 收付结算 2.28 无 团 支行 华夏银 广田集 38 行 ****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广发银 广田集 39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127.40 无 团 行 盛京银 广田集 40 行 *** 营 一般户 收付结算 43.76 无 团 业部 盛京银 广田集 41 行 *** 营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26 无 团 业部 盛京银 广田集 42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898.89 无 团 行 盛京银 广田集 43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2 无 团 行 11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海南银 广田集 44 行 *** 营 一般户 收付结算 8.61 无 团 业部 兴业银 广田集 45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70.76 无 团 行 上海 浦 东发 展 广田集 46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 分 行 上海 浦 东发 展 广田集 47 银 行 存款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 分 行 上海 浦 东发 展 广田集 48 银 行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0.01 无 团 **** 分 行 中信银 广田集 49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行 中信银 广田集 50 行 *** 支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5.17 无 团 行 中信银 广田集 51 行 *** 支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1.41 无 团 行 中信银 广田集 52 行 *** 支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242.15 无 团 行 中国工 广田集 53 商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工 广田集 54 商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广田集 中 国 工 55 一般户 收付结算 13,642.89 无 团 商银行 12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支行 中国邮 广田集 政 储 蓄 56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银行 *** 支行 广州银 广田集 57 行 **** 一般户 收付结算 85.30 无 团 分行 民生银 广田集 58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35 无 团 行 光大银 广田集 59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行 北京银 广田集 60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1 无 团 行 宁波银 广田集 61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行 宁波银 广田集 62 行 *** 支 定期户 存款 19,702.22 无 团 行 平安银 广田集 行 *** 分 63 一般户 收付结算 3,349.32 无 团 行营业 部 招商银 广田集 行 *** 分 64 一般户 收付结算 1,418.22 无 团 行营业 部 招商银 广田集 行 *** 分 65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64.70 无 团 行营业 部 招商银 广田集 行 *** 分 66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748.06 无 团 行营业 部 广田集 招 商 银 67 保证金户 保证金账户 748.06 无 团 行 *** 分 13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行营业 部 中国工 广田集 68 商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164.24 无 团 ***支行 交通银 广田集 代发工资,社保公积 69 行 *** 支 分公司基本户 2.09 无 团 金,投标保证金等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70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23 无 团 行 成都银 广田集 71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11 无 团 行 交通银 广田集 72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97 无 团 行 平安银 广田集 73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93 无 团 行 招商银 广田集 行 *** 分 代发工资,社保公积 74 分公司基本户 0.00 无 团 行营业 金,投标保证金等 部 青岛银 广田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 75 行 *** 支 定期户 55.50 无 团 户 行 交通银 广田集 76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73 无 团 行 中国农 广田集 代发工资,社保公积 77 业 银 行 分公司基本户 4.19 无 团 金,投标保证金等 ***支行 中国工 广田集 78 商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5.98 无 团 ***支行 中国农 广田集 79 业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30 无 团 ***支行 广田集 九 江 银 80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行 *** 支 14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行 九江银 广田集 81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7.34 无 团 行 重庆三 广田集 82 峡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60.68 无 团 ***支行 华夏银 广田集 行 *** 分 83 一般户 甲方共管账户 0.03 无 团 行营业 部 招商银 广田集 84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1 无 团 行 浙商银 广田集 行 *** 分 85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行营业 部 中国建 广田集 86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84.70 无 团 ***支行 中国农 广田集 代发工资,社保公积 87 业 银 行 分公司基本户 3.61 无 团 金,投标保证金等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88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89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63.73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90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2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91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26.05 无 团 ***支行 重庆三 广田集 92 峡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3 无 团 ***支行 广田集 贵 阳 银 93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43.53 无 团 行 *** 支 15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94 行 *** 分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招商银 广田集 行 *** 分 95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10.36 无 团 行营业 部 宁波银 广田集 96 行 *** 分 一般户 甲方共管账户 0.20 无 团 行 中信银 广田集 97 行 *** 支 一般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43.44 无 团 行 中国农 广田集 98 业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1.03 无 团 ***支行 贵阳银 广田集 99 行 *** 支 专户 安措费专户 14.19 无 团 行 民生银 广田集 100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85 无 团 行 中国邮 广田集 政 储 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 101 定期户 80.00 无 团 银行 *** 户 支行 招商银 广田集 102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中信银 广田集 行 *** 分 103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375.52 无 团 行营业 部 中信银 广田集 行 *** 分 104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3.46 无 团 行营业 部 长沙银 广田集 105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1.87 无 团 行 16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长沙银 广田集 106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78.97 无 团 行 广西北 广田集 部 湾 银 107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1 无 团 行 **** 支行 贵阳银 广田集 108 行 *** 支 一般户 安措费专户 47.93 无 团 行 招商银 广田集 109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10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7.51 无 团 ***支行 长沙银 广田集 111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长沙银 广田集 112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长沙银 广田集 113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长沙银 广田集 114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交通银 广田集 115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40 无 团 行 交通银 广田集 116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10 无 团 行 兴业银 广田集 117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5 无 团 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18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2.74 无 团 ***支行 119 广田集 莱 商 银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17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团 行 ** 支 行 中国农 广田集 120 业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1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21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2.25 无 团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22 行 *** 分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66 无 团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23 行 *** 分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4.36 无 团 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24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22.51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25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2.40 无 团 ***支行 交通银 广田集 行 *** 分 126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74.65 无 团 行营业 部 中国工 广田集 127 商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63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28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2.47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29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30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31 行 *** 分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19 无 团 行 广田集 中 国 银 132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 分 18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行 贵阳银 广田集 133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6.41 无 团 行 中国工 广田集 134 商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10.40 无 团 ***支行 云南 *** 广田集 135 村 镇 银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15 无 团 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36 设 银 行 专户 甲方共管账户 308.9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37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38 行 *** 支 一般户 甲方共管账户 0.00 无 团 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39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建 广田集 140 设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1 无 团 ***支行 招商银 广田集 141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3 无 团 行 中国邮 广田集 政 储 蓄 142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银行 *** 分行 中国邮 广田集 政 储 蓄 143 一般户 收付结算 12.11 无 团 银行 *** 支行 成 都银 广田集 144 行 ** 支 保证金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户 124.02 无 团 行 广田集 中 国银 145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 19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支行 中国农 广田集 146 业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70.98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47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1 无 团 行 中国邮 广田集 政 储 蓄 148 一般户 收付结算 55.65 无 团 银行 *** 支行 中国农 广田集 149 业 银 行 一般户 甲方共管账户 15.50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50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51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中国工 广田集 152 商 银 行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29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53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招商银 广田集 154 行 *** 支 专户 甲方共管账户 0.00 无 团 行 中国农 广田集 155 业 银 行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00 无 团 ***支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56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3.31 无 团 行 晋商银 广田集 157 行 *** 支 一般户 收付结算 0.21 无 团 行 中国银 广田集 158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60.58 无 团 行 20 开户单 是 否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户用途 账户余额 位 冻结 贵阳银 广田集 159 行 *** 支 专户 农民工工资发放 0.00 无 团 行 银行账户余额合计 44,608.01 现金合计 2.09 货币资金总计 44,610.10 注:上述账户余额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2 日 (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 是否属于你公司的主要银行账号及其判断依据、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开立银行账户 159 个,银行账户余额 44,608.01 万,货币资 金 44,610.1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均无冻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 司已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37,930,519.76 元,冻结的货币资 金为 29,378,788.04 元,冻结货币资金占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 21.30%。我们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账户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公司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冻结。 2、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的解除冻结情况,我们核查了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企业信用报告》、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已开立网银账户截图、未结诉讼案件清单,结 合公司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总共开立银行账户 159 个, 银行账户金额共 44,608.01 万元,银行账户均无冻结。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 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问题 4:2023 年 12 月 22 日,你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系列《民事裁定书》,裁 定确认你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你公司在 2023 年度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460,755.60 万 21 元。年报显示,截至年报披露日,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2,213,682,706 股股票已登记 至管理证券账户,其中拟用于清偿债务的 897,772,449 股已经提存于管理人账户。请你公司: (1)结合破产重整的过程、条款约定、执行情况等,说明各项大额债务重组收益的具 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方式、重整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一、破产重整的过程、条款约定、执行情况 (一)重整的过程 2022 年 5 月 30 日,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 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2)粤 03 破申 879 号】,深圳中 院决定对广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预重 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3 破申 879 号】和《决定书》【(2023)粤 03 破 265 号】,深圳中院裁定受理风铭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到的(2023)粤 03 破 265 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裁定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3)粤 03 破 265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总股本 1,537,279,657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4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转增 2,213,682,706 股股票。该等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用途 如下: (1)合计 897,772,449 股股票将用于向广田集团普通债权人抵偿债权,偿债股票的价 格为 10.50 元/股; (2)公司重整由特区建工集团作为产业投资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22 称“高新投集团”)、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基础基金”) 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及其指定主体作为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本案 的重整投资。除前述用于向普通债权人抵偿债务的股票外,剩余 1,315,910,257 股股票将由 重整投资人分别受让并支付相应对价,合计占重整后广田集团总股本 35.08%。 其中,产 业投资人特区建工集团受让 825,211,720 股,受让价格为 1 元/股,支付现金对价为 825,211,720 元;其他财务投资人认购 490,698,537 股,受让价格为 1.2 元/股。 2.有财产担保债权(含建设工程优先债权)的调整与清偿方案如下: (1)担保财产之中的广田大厦属于保留资产,按照广田大厦模拟清算评估价值依次确 定建设工程优先债权以及各顺位抵押债权的优先受偿金额。 (2)担保财产为银行保证金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就银行保证金优先受偿。未获优先受 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受偿方案获得清偿。 (3)担保财产中已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及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属于非保留资产,与其 他非保留资产一并转入信托计划。相应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按照法院裁定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 权金额,等额获得优先受益权份额。在后续信托计划执行过程中,该等债权人就应收账款或 商业承兑汇票的处置回收金额优先受偿,未获优先受偿的债权部分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受 偿方案获得清偿。 3.劳务债权按照法院裁定确认债权金额的 8%获得现金清偿。剩余 92%的劳务债权按照 债权金额,等额获得优先受益权份额。 4.职工债权不作调整,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5.税款债权不作调整,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6.普通债权的调整与清偿方案如下: 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每家普通债权人债权 金额 8 万元(含 8 万元)以下部分,由广田集团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 清偿完毕。超过 8 万元的部分,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清偿: (1)每家普通债权人每 100 元普通债权分得 6.535 股股票,股票的抵债价格为 10.50 元/股。 (2)每家普通债权人每 100 元债权分得 31.38 份一般受益权份额。通过现金、股票 以及信托受益权份额等综合清偿的方式,普通债权获得 100%清偿。 (三)《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裁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 毕,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23 1.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应支付的受让股票的对价已支付完毕 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已足额向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受让转增股份的现金对价, 截止 2023 年 12 月 20 日,特区建工集团等重整投资人已支付总金额为 1,414,049,964.40 元的 全部重整投资款。广田集团以总股本 1,537,279,657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40 股的比 例转增股票已实施完成,转增的共计 2,213,682,706 股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管理人已将应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 1,315,910,257 股股票划转 至投资人指定的账户。 2.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与受托人签订设立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光信.光祺.鼎新 1 号服务 信托之信托合同》,约定公司以其持有的经营平台公司深圳广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广资”)100%股权及享有的全部债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 通过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实现债权清偿。 3.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进行现金清偿的各类债权已经支付完毕,或已经提存至管理 人账户。 4.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抵债股票已经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完成且转增的共计 2,213,682,706 股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 的证券账户。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广田集团重整债权清偿所需的偿债股票数量共计 897,772,449 股,均已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 二、说明各项大额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 (一)债务重组收益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 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以现金、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信托份额偿还破产重整债权,由此公司 2023 年产生 460,755.60 万元的重组收益。具体如下: 1.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和法院裁定,结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依法主张债权进一步 确认的债权金额,计算确认需清偿的债权总额为 1,428,077.36 万元。 其中:建设工程优先权 2,230.20 万元;有财产担保债权 167,945.27 万元;劳务债权 156,981.31 万元;税款债权 2,743.55 万元;职工债权 21,660.26 万元;普通债权及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后进一步确认债权合计 1,076,516.76 万元。 2.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按照现金、股票、信托份额进行债权清偿。合计产生重组收益 460,755.60 万元。 (1)现金清偿的金额为 97,435.42 万元,不产生重组收益。 24 (2)股票清偿的债权总额为 942,661.07 万元,抵债股票 897,772,449 股,抵债股票的公 允价值按重整计划批准日前 30 个股票交易日的平均价格 2.2903 元/股1计算为 205,619.82 万 元,以上差额 737,041.25 万元,计入债务重组收益。 (3)信托清偿的债权总额为 387,980.87 万元,对应股权资产和其他债权等资产合计账 面资产 647,851.17 万元,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259,870.29 万元。 (4)预计重整相关费用 8,358.45 万元,冲减债务重组收益 8,358.45 万元。 (5)在合并层面冲抵对子公司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 8,056.92 万元。 综上,公司以权益工具清偿债务产生重组收益 737,041.25 万元,以资产清偿债务产生的 重整损失 259,870.29 万元,预计重整相关费用冲减重整收益 8,358.45 万元,合并报表抵消关 联方交易形成的重整收益 8,056.92 万元,公司合计确认重整收益 460,755.60 万元。即 737,041.25-259,870.29-8,358.45-8,056.92=460,755.60 万元。 (二)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合理性 1.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1)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的依据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1-20 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对 于上市公司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交易,由于涉及破产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 及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上市公司通常应在破产重整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 收益,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同时,依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出版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 (2020)》第 407 页的案例解析:“如果 A 公司在 2*12 年 2 月 31 前已将需以现金清偿的债务 对应的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需清偿给债务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可以视为 存在确凿证据表明破产重整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确认为债务重组收 益。” (2)债务重组收益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情况 根据管理人出具的《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 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20 日,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①以现金偿付的负债已经支付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重整投资人已将总金额为 141,405.00 万元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 参考同类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25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广田集团重整有关债权清偿所需偿债现金共计 97,435.42 万元, 均已进行分配或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②确定以偿债的股权已经过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广田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完成且转增出的共计 2,213,682,706 股股票已直接登记至 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广田集团重整有关债权清偿所需的偿债 股票数量共计 897,772,449 股,均已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 ③抵债的债权转让协议已经各方签署,相关权利已移交并收到回执 根据《重整计划》约定,以其持有的经营平台公司深圳广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广资”)100%股权及享有的全部债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 通过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实现债权清偿。广田集团将其持有的对经营平台公司的全部债权及 100%股权作为信托财产,交付信托计划。 为执行重整计划。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经营平台公司深圳广资签订股权转让合 同、债权及存货转让合同,公司向深圳广资转让其名下全部非保留资产。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光信光祺鼎新 1 号服务信托)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公司将其对深圳广资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 100%股权转让给光大信托。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光信 光祺鼎新 1 号服务信托之信托合同》约定公司以其持有的经营平台公司深圳广资 100%股 权及享有的全部债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通过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 实现债权清偿。 (3)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合理性说明 综上所述,重整投资人已将全额投资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需清偿给债权人的现金 已完成清偿或由管理人直接留存;需清偿给债权人的股票已过户到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托协 议已经签署,有关抵债资产已经移交信托。因此,视为存在确凿证据表明破产重整协议执行 过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同时,基于以上重整计划执行进展,2023 年 12 月 22 日, 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将 2023 年 12 月 22 日作为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符合相关规定。 2.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1)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 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 26 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十一条规定“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 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务人初始确认 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 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 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四)母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同时,参考相关上市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重整费用的会计处理,重整期间发生 的案件审理费、评估费和管理人报酬等重组相关费用直接冲减债务重组收益。 (2)基于上述准则规定或参考案例,公司确认重整收益如下: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按照现金、股票、信托份额方式进行债权清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公司以现金清偿的负债金额为 97,435.42 万元,与清偿资产金额一致,不产生重组收益;以信托份额清偿的债权总额为 387,980.87 万元,对应组成信托资产的股权资产和其他债权等资产合计账面资产 647,851.17 万元,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259,870.29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股票清偿的债权总额为 942,661.07 万元,抵债股票 897,772,449 股,抵债股票的公允价值按重整计划批准日前 30 个 股票交易日的平均价格 2.2903 元/股2计算为 205,619.82 万元,以上差额 737,041.25 万元,计 入债务重组收益。 参考其他重整公司对重整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公司对预计重整相关费用 8,358.45 万元, 冲减债务重组收益 8,358.45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合并报表中需抵消 母公司对子公司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 8,056.92 万元。 综上,公司以资产清偿债务产生的重整损失 259,870.29 万元,以权益工具清偿债务产生 重组收益 737,041.25 万元,预计重整相关费用冲减重整收益 8,358.45 万元,合并报表抵消关 联方交易形成的重整收益 8,056.92 万元,公司合计确认重整收益 460,755.60 万元。 (三)破产重整过程中的相关会计处理过程 2 参考同类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27 根据重整计划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1.本次重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7,279,65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4.40 股的比例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13,682,706 股股份。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13,682,706 贷:股本 2,213,682,706 2.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向公司投入 1,414,049,964.40 元认购公司股票。 借:其他应收款-管理人账户 1,414,049,964.4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414,049,964.40 3.公司以现金、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信托份额偿还破产重整债权。其中偿债股票的公允 价格以重整计划批准日前 30 个股票交易日的平均价格 2.2903 元/股确定。 借:负债 14,280,773,610.28 贷:应收账款、存货、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信托资产 5,975,844,013.52 贷:长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 502,667,639.35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56,198,165.69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4,771,709,634.73 贷:其他应收款-管理人(现金清偿) 974,354,156.99 4.公司将管理人报酬、评估审计费等破产费用和与重整相关的共益债务冲减债务重组收 益 借: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83,584,462.18 贷:其他应收款-管理人 83,584,462.18 5.在合并层面抵消子公司受偿的债务重组收益 借: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80,569,166.00 借:库存股 19,545,481.05 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58,094.29 贷:投资收益 80,569,166.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9,545,481.0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58,094.29 (四)债务重组收益确认金额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二条规定:“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第十四条规定: 28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 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 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一条规定:“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 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务人初 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公司各项债务重组收益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重整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广田集团破产重整计划、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田集团破产重整受 理及裁定相关文件、债权申报资料、管理人确认文件、信托协议、债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 协议,确定破产重整完成情况; 2、获取债权申报资料、审核资料以及法院裁定等相关文件,复核债权计算、用股票清 偿债务的准确性; 3、获取并检查信托协议、债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设立信 托计划的商业合理性;了解信托底层财产的构成,获取评估报告、资产交接记录等; 4、检查并重新计算广田集团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以确认收益是否准确、确认时点是 否合理; 5、检查广田集团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获取广田集团财务报表,检查债务重组收益相关的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债务重组收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重整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29 问题 5: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非流动性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6 亿元、 0.24 亿元,确认营业外支出 9.78 亿元,其中,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滞纳金及赔款支出分别 为 9.29 亿元、0.34 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处置相关非流动性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背景及原因、 交易对手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价及公允性等),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 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一、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明细构成 金额 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2,953.69 资产处置收益-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2,357.00 资产处置收益-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619.91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78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0.55 合计 43,632.01 (一)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处置背景及原因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将非保留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进行剥离。2023 年 12 月 15 日, 广田集团与深圳广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田集团向深圳广资按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 对应评估价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非保留子公司及非保留联营公司)的全部股权。2023 年 12 月 19 日,广田集团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光信光祺鼎新 1 号服务信 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田集团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所持有深圳广资 100% 的股权。 由 于上 述原因 对子 公司股 权及联 营企 业进行 处置 ,导致 合并 报表产 生投 资收益 42,953.69 万元。 2.资产处置损益计算过程 (1)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整体产生投资收益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末处置联营企业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为-558.32 万元,处置子公司股权 30 产生投资收益为 43,512.01 万元,合计产生投资收益为 42,953.69 万元。 (2)处置联营企业产生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处置联 处置联营企业 评估增 处置联营 处置联营企业 处置联营企 联营企业 营企业 处置价款(与 值率 企业的处 长期股权投资 业产生的投 名称 的时点 评估价一致) (%) 置比例(%) 的账面价值 资收益 晋能广田 2023 年 (朔州) 12 月 59.51 10.63 30.00 54.34 5.17 新型建材 22 日 有限公司 深 圳 广 田 2023 年 家 科 技 有 12 月 - - 25.00 - - 限公司 22 日 深圳市广 2023 年 田云投资 12 月 - -100.00 20.00 326.36 -326.36 有限公司 22 日 上海友迪 斯数字识 2023 年 别系统股 12 月 1,045.87 -57.06 23.90 1,283.01 -237.14 份有限公 22 日 司 合计 1,105.38 - 1,663.71 -558.32 (3)处置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合并层面冲 处置子公司 合并层面确 回母公司对 股权处置价 评估增值 持有子公司 最终确认投 子公司名称 商誉原值 商誉减值 认处置子公 子公司已计 款(与评估 率(% ) 净资产份额 资收益 司收益 提的应收款 价一致) 项坏账准备 深圳广维科技服务 - -100.00 -487.58 - - 487.58 356.22 131.36 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生态环境 - -100.00 -3,735.24 1,459.59 1,459.59 3,735.24 - 3,735.24 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方特科建 15,601.61 -100.00 7,016.50 6,396.83 6,396.83 8,585.11 - 8,585.11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融工程产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 76.09 -10,713.27 - - 10,713.27 18,006.58 -7,293.31 司 深圳市广融实业发 30,408.81 -100.00 30,497.79 - - -88.98 - -88.98 展有限公司 31 合并层面冲 处置子公司 合并层面确 回母公司对 股权处置价 评估增值 持有子公司 最终确认投 子公司名称 商誉原值 商誉减值 认处置子公 子公司已计 款(与评估 率(% ) 净资产份额 资收益 司收益 提的应收款 价一致) 项坏账准备 深圳市泰达投资发 - -100.00 -115,974.04 15,157.96 15,157.96 115,974.04 82,643.31 33,330.73 展有限公司 广田装饰集团(澳 - -100.00 -262.53 - - 262.53 - 262.53 门)有限公司 广田海外集团有限 2,965.38 -59.94 295.68 - - 2,669.70 9,591.65 -6,921.95 公司 深圳广田智能科技 - -43.51 -1,078.64 - - 1,078.64 2,671.79 -1,593.15 有限公司 深圳广实投资有限 13.00 -100.00 11.20 - - 1.80 - 1.80 公司 南京广田柏森实业 - 1.36 -41,673.97 14,918.08 14,918.08 41,673.97 26,449.02 15,224.95 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 - -99.70 -7,639.31 4,850.83 4,850.83 7,639.31 9,536.63 -1,897.32 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明弘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4.82 -100.00 -21.93 - - 26.75 - 26.75 合伙) 深圳广田定制精装 167.76 29.96 159.51 - - 8.25 - 8.25 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49,161.38 - -143,605.83 42,783.29 42,783.29 192,767.21 149,255.20 43,512.01 3.相关会计处理方式、计算过程及依据 (1)处理时点及依据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深圳广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深圳广资转让其所持 有的标的公司(非保留子公司及非保留联营公司)的全部股权,根据协议约定,“本合同签 署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的交割日,深圳广资于交割日取得目标股权,即自合同签署生效之 日起,目标股权即转让予深圳广资,深圳广资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合同的约定 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股东权益、享有股权收益、处置权等权利,承担相 应的风险及亏损”。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光信.光祺.鼎新 1 号服 务信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所持有深圳广资 100% 的股权,根据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标的股权即转让予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相 32 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股东权益、享有股权收益、处置权等权利,承担相应的风 险及亏损”。 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公司破产重整 程序。 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公司已不再享有非保留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且重整计划已执行 完毕,非保留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非保留子公司处置日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依据的会计准则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2014)第三章所述:在报告 期内,如果母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失去对子公司或业务的控制,被投资方从处置日开始 不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 应当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2014)第四章所述:母公 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 余股权,应当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 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七条所述: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 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所述:企业处置子公司时,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对应收的原子公司款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和计量的 金额与该应收款项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抵减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 资收益。 因此,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非保留子公司自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公司一次性处置全部股权,故不存在剩余股权。故此,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 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基于上述原则,公司因处置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确认投资收益 192,208.89 万元。 公司对应收的原子公司款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和计量 33 的金额与该应收款项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抵减处置子公司产生的 投资收益。公司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含冲减对子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 149,255.2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在 2023 年合并报表上,因处置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确认投资收益 42,953.69 万元,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主要分为使用权资产的处置与使用权资产外的其他非流 动资产的处置。 1.使用权资产的处置 (1)处置背景及原因 2021 年 1 月 1 日,《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开始执行。公司在 当年确认了盛华大厦长期租赁合同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并按新租赁准则规 定在剩余租赁期内进行摊销。2023 年 12 月,根据公司资产使用计划,公司与出租方协商并 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截止日由 2027 年 9 月 28 日提前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因盛华大厦租 赁期缩短,公司需在 2023 年 12 月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租期缩短部分对应 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资产处置损益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处置资 产名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租赁负债金额 资产处置损益 称 盛华大 厦使 14,508.95 6,850.27 7,658.68 10,150.82 2,492.14 用权资产 已经终止部分的使用权资产原值 14,508.95 万元,使用权资产折旧 6,850.27 万元,以 及对应租赁负债金额 10,150.82 万元的差额 2,492.14 万元需转入资产处置收益。详见“(3) 会计处理依据及过程”。 (3)会计处理依据及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定,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 短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 34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租赁负债 10,150.82 借:使用权资产-折旧 6,850.27 贷:使用权资产-原值 14,508.95 贷:资产处置损益 2,492.14 此处仅为会计上账务处理,不涉及到交易对手方,故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处置 (1)处置背景及原因 公司部分客户以房产抵偿工程款,对应房产暂未办理房产证,不满足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或固定资产的条件,该类房产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为解决劳务材料款的支付问题,公司也 推出“以房抵款”支付方式。对于签订抵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形式获取的房产,抵偿劳 务材料款。 (2)资产处置损益计算过程 公司 2023 年共处置房产 32 户,房产原值 5,031.13 万元,抵偿应付款项 4,895.99 万元, 交易对手均为非关联方,因此形成资产处置损益金额-135.14 万元。 公司资金及银行账户的限制,公司按照材料采购合同及劳务合同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推 进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对部分项目结算采取“以房抵款”的方式支付,按照房产抵偿工程 款金额,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调整抵偿金额,房产价值超出部分由供应商补足。整体上,在产 生损益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即保障了项目履约,同时减少了公司资金支出。 (3)会计处理依据及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资产是一项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 形成的资源;(2)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3)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该资源 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抵债房产,已经签订了对应的抵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 房产权属暂未转移,但是公司已通过合同约定获得了拥有该房产的权利,预期能够给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协议中对房产作价明确,已签订合同的抵债房产已达到资产确认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取得以房抵债资产时,已签订抵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拥有了获取该房产的权 35 利,但因暂未办妥产权证书,不满足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故计入其他非流动 资产,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账务处理: (1)签订抵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取得房产证时 借:其他长期资产-持有待售房产 贷: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2)处置时,如将房产抵给供应商,直接冲抵应付账款,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借:银行存款(如有对方现金补足) 贷:其他长期资产-持有待售房产 贷:资产处置损益(差额部分,借方或贷方) 该部分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公司的劳务或材料供应商,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处置背景及原因 公司原子公司广田智能为盘活存量资产,以协议价 799 万元出售一批固定资产。原子公 司广田方特将一台闲置电脑出售给员工;原孙公司广田俄罗斯以当地二手市场同类商品报价 折合人民币 13.73 万元的交易价格出售两台闲置且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 2.资产处置损益计算过程 上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340.77 万元,处置收入(交易价格)812.93 万元,发生相关 税费 91.92 万元,相应确认资产处置损失 1,619.91 万元。 单位:万元 支付清 处置固定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交易对手 交易价 资产处置损 累计折旧 理费用 备注 资产名称 原值 净值 方 格 益 (税金) 龙华区视 频门禁建 3,634.96 1,295.58 2,339.37 非关联方 799 91.92 -1,632.30 设和运维 服务项目 笔记本电 0.74 0.71 0.04 非关联方 0.2 - 0.16 脑 36 支付清 处置固定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交易对手 交易价 资产处置损 累计折旧 理费用 备注 资产名称 原值 净值 方 格 益 (税金) 差异 0.15 万元为汇 车辆 24.64 23.28 1.36 非关联方 13.73 - 12.22 率差,计 入财务费 用 合计 3,660.34 1,319.57 2,340.77 - 812.93 91.92 -1,619.91 3.交易对价公允性判定 原控股子公司广田智能处置的固定资产组,经协商与交易方签订了设备转让协议。电脑 车辆等其他闲置资产处置则是参照该资产当地二手市场价出售。 4.会计处理依据及过程 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两个条件:该固 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企业出售、转让、 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 金额。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产生的清理净损益,依据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的不同,分别适用不 同的处理方法。 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产生处置净 损失的,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净收益,借记“固 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本次公司为出售固定资产,故应按照此会 计准则处理。 账务处理如下: 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37 贷:银行存款 签订转让协议确定购买价或收到对方转来购买款项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固定资产的净损益 借:资产处置损益(净损失在借方,如为净收益,则做相反的分录) 贷:固定资产清理 该部分的交易对手方均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计入营业外收支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与损失 1.处置背景及原因 2023 年度,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梳理,将一批已达到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且处于闲置 状态的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理,由此产生了计入营业外收支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与损失。 仅部分资产变卖废品获得收益。 2.资产处置损益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支付清 报表科 处置资产 资产 累计折 资产净 交易对 交易价 资产处 理费用 目 名称 原值 旧 值 手方 格 置损益 (税金) 固 定 资产 营业外 公司员 清理-铲车 11.09 10.94 0.14 2.03 0.1 1.78 收入 工 等 清 理 一批 营业外 电 子 及 其 926.63 869.75 56.88 无 - - -56.88 支出 他设备 科 技 中心 深圳市 报 废 一批 恒景泰 营业外 生 产 设 备 131.44 123.85 7.59 再生资 4.5 0.52 -3.61 支出 及 办 公设 源有限 备 公司 营 业 外 宿 舍 用空 公司员 3.96 3.58 0.38 0.34 0.02 -0.06 支出 调 20 台/ 工 38 支付清 报表科 处置资产 资产 累计折 资产净 交易对 交易价 资产处 理费用 目 名称 原值 旧 值 手方 格 置损益 (税金) 热水器 12 台/笔记本 电脑 1 台 将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款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3.会计处理依据及过程 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 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 包括两个条件: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 益。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产生的清理净损益,依据固定资产处置方 式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 营业外收支。企业应按照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报废清理产生的处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 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 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 理”科目;如为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次公司 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故应按照此会计准则处理。 账务处理: 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报废资产处置收到款项 39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固定资产的净损益,如为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关键资料,包括《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法院批准重整 计划文件、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等资料; 2、获取管理人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相关资产托管协议以及公司丧失对 该公司控制权的相关资料; 3、获取对非保留子公司的《信托资产评估报告》,了解该公司出表的对价; 4、复核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5、检查股权处置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相关文件,如: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房抵款 协议、固定资产处置合同、审批流程等,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依据的充分性,判断交易价 格是否公允,检查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资产处置损益具有真实交易背景,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会计处理过程 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说明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具体核算内容,预提/支付相关费用 的原因、时点、金额等明细情况,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和解决进展,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回复】 40 一、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具体核算内容 (一)预提合同违约风险的具体背景及核算内容 1.按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预提合同违约风险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 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 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 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 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2.装饰工程合同履行状态与《企业破产法》的衔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并考虑到公司从事的装饰工程行业的特殊性,对于公司尚未履行完毕 装饰工程合同,如果不在重整程序中继续履行,则将依法在重整程序中解除,并且发包方有 权主张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鉴于此,为了合理确认公司因合同解约预 计承担的赔偿损失,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约定进行了预计负债的确认。 (二)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具体核算内容 2023 年度,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紧缺,对供应商资金支付滞缓,部分供应商对公司 主张了滞纳金或诉讼项目纠纷赔款,同时部分税款未如期缴付产生了滞纳金,公司及子公司 对已判决或管理人已确认的相关滞纳金和赔款支出进行了负债的确认和计提。 二、预提/支付相关费用的原因、时点、金额等明细情况 (一)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明细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于未完工的装饰工程项目进行了整理,对于因公司原因存在 工期延误、工程争议等事项进行梳理。就公司可能存在违约情况的项目,按照装饰工程承包 合同有关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可能承担的合同违约风险确认预计负债合计 92,946.84 万元。 其中:合同条款无约定违约金或合同条款虽有约定但大于法律规定上限的项目有 98 个, 按照法律规定预计的合同违约风险金为 58,396.11 万元。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且违约责任金 额小于法律规定上限的项目 85 个,确认相应的合同违约风险金 34,550.73 万元。预提合同 违约风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41 合同条款确认违约 法律规定的违 确认的预计 项目 客户 合同金额 金 约金 负债 项目 1 客户 1 339.94 - 101.98 101.98 项目 2 客户 1 315.9 - 94.77 94.77 项目 3 客户 1 291.46 - 87.44 87.44 项目 4 客户 1 2,000.00 - 600 600 项目 5 客户 1 1,450.00 - 435 435 项目 6 客户 2 4,773.16 477.32 1,431.95 477.32 项目 7 客户 3 2,480.30 248.03 744.09 248.03 项目 8 客户 4 6,000.00 600 1,800.00 600 项目 9 客户 5 6,986.60 - 2,095.98 2,095.98 项目 10 客户 6 3,368.51 336.85 1,010.55 336.85 项目 11 客户 6 2,111.74 211.17 633.52 211.17 项目 12 客户 7 95.14 93.71 28.54 28.54 项目 13 客户 8 1,410.03 141 423.01 141 项目 14 客户 0 415.71 - 124.71 124.71 项目 15 客户 10 3,480.06 - 1,044.02 1,044.02 项目 16 客户 11 4,110.79 822.16 1,233.24 822.16 项目 17 客户 12 11,307.20 20 3,392.16 20 项目 18 客户 13 345.44 - 103.63 103.63 项目 19 客户 14 1,660.25 - 498.07 498.07 项目 20 客户 15 2,470.20 247.02 741.06 247.02 项目 21 客户 16 251.59 12.58 75.48 12.58 项目 22 客户 17 620 124 186 124 项目 23 客户 18 2,720.00 1,335.00 816 816 项目 24 客户 19 76.52 - 22.96 22.96 项目 25 客户 20 8,053.68 2,416.11 2,416.11 2,416.11 项目 26 客户 21 24.89 - 7.47 7.47 项目 27 客户 22 763.63 229.09 229.09 229.09 项目 28 客户 22 6,439.96 1,931.99 1,931.99 1,931.99 项目 29 客户 23 4,060.78 - 1,218.23 1,218.23 项目 30 客户 24 94.77 - 28.43 28.43 42 合同条款确认违约 法律规定的违 确认的预计 项目 客户 合同金额 金 约金 负债 项目 31 客户 25 4,295.29 1,448.00 1,288.59 1,288.59 项目 32 客户 26 1,334.35 - 400.3 400.3 项目 33 客户 27 3,680.00 1,440.00 1,104.00 1,104.00 项目 34 客户 28 9.14 - 2.74 2.74 项目 35 客户 28 118.51 - 35.55 35.55 项目 36 客户 29 573 238 171.9 171.9 项目 37 客户 30 1,951.10 - 585.33 585.33 项目 38 客户 31 3,080.51 616.1 924.15 616.1 项目 39 客户 32 1,992.10 39.84 597.63 39.84 项目 40 客户 32 4,842.72 96.85 1,452.82 96.85 项目 41 客户 33 6,465.97 520 1,939.79 520 项目 42 客户 34 2,188.69 437.74 656.61 437.74 项目 43 客户 35 1,872.83 - 561.85 561.85 项目 44 客户 36 2,485.00 497 745.5 497 项目 45 客户 37 2,748.48 549.7 824.54 549.7 项目 46 客户 38 220.18 22.02 66.06 22.02 项目 47 客户 38 506 - 151.8 151.8 项目 48 客户 39 3,000.00 600 900 600 项目 49 客户 40 1,580.65 - 474.19 474.19 项目 50 客户 40 70 - 21 21 项目 51 客户 41 645 - 193.5 193.5 项目 52 客户 42 8 - 2.4 2.4 项目 53 客户 43 1,090.33 - 327.1 327.1 项目 54 客户 44 180.08 - 54.02 54.02 项目 55 客户 45 109.88 10.99 32.96 10.99 项目 56 客户 46 369.92 73.98 110.98 73.98 项目 57 客户 47 277.15 27.72 83.15 27.72 项目 58 客户 48 302.37 6.05 90.71 6.05 项目 59 客户 49 5,662.94 - 1,698.88 1,698.88 项目 60 客户 50 4,456.56 - 1,336.97 1,336.97 43 合同条款确认违约 法律规定的违 确认的预计 项目 客户 合同金额 金 约金 负债 项目 61 客户 51 840 7.18 252 7.18 项目 62 客户 52 495 - 148.5 148.5 项目 63 客户 53 28 - 8.4 8.4 项目 64 客户 54 220 - 66 66 项目 65 客户 54 3,500.00 70 1,050.00 70 项目 66 客户 54 1,060.00 21.2 318 21.2 项目 67 客户 55 1,033.11 - 309.93 309.93 项目 68 客户 56 398 77.2 119.4 77.2 项目 69 客户 57 2,650.00 - 795 795 项目 70 客户 58 5,254.88 - 1,576.46 1,576.46 项目 71 客户 59 2,229.70 - 668.91 668.91 项目 72 客户 60 3,160.00 - 948 948 项目 73 客户 61 414.92 - 124.48 124.48 项目 74 客户 62 167.77 8.39 50.33 8.39 项目 75 客户 63 1,477.45 44.32 443.23 44.32 项目 76 客户 64 2,600.89 - 780.27 780.27 项目 77 客户 65 528.83 153 158.65 153 项目 78 客户 65 1,558.93 419 467.68 419 项目 79 客户 66 6,582.83 - 1,974.85 1,974.85 项目 80 客户 67 4,223.84 - 1,267.15 1,267.15 项目 81 客户 68 3,238.37 647.67 971.51 647.67 项目 82 客户 69 2,670.15 - 801.04 801.04 项目 83 客户 70 4,877.54 - 1,463.26 1,463.26 项目 84 客户 71 10,462.45 104.62 3,138.74 104.62 项目 85 客户 72 2,461.28 - 738.38 738.38 项目 86 客户 73 1,010.75 - 303.23 303.23 项目 87 客户 74 253.69 25.37 76.11 25.37 项目 88 客户 75 13,733.38 2,746.68 4,120.01 2,746.68 项目 89 客户 75 4,826.42 - 1,447.92 1,447.92 项目 90 客户 76 1,498.99 - 449.7 449.7 44 合同条款确认违约 法律规定的违 确认的预计 项目 客户 合同金额 金 约金 负债 项目 91 客户 77 443.94 - 133.18 133.18 项目 92 客户 78 222.86 - 66.86 66.86 项目 93 客户 79 2,065.62 413.12 619.69 413.12 项目 94 客户 80 690 - 207 207 项目 95 客户 81 1,460.00 - 438 438 项目 96 客户 81 67.51 - 20.25 20.25 项目 97 客户 82 1,630.00 468 489 468 项目 98 客户 83 1,428.00 - 428.4 428.4 项目 99 客户 84 3,905.72 390.57 1,171.72 390.57 项目 100 客户 84 2,491.85 249.18 747.55 249.18 项目 101 客户 84 5,097.00 509.7 1,529.10 509.7 项目 102 客户 85 800 - 240 240 项目 103 客户 85 1,200.00 - 360 360 项目 104 客户 86 5,801.58 - 1,740.48 1,740.48 项目 105 客户 87 4,260.00 852 1,278.00 852 项目 106 客户 88 1,626.45 - 487.94 487.94 项目 107 客户 89 3,103.19 620.64 930.96 620.64 项目 108 客户 90 4,834.02 - 1,450.21 1,450.21 项目 109 客户 91 236.14 11.81 70.84 11.81 项目 110 客户 91 173.5 8.68 52.05 8.68 项目 111 客户 91 157.7 7.89 47.31 7.89 项目 112 客户 91 322 16.1 96.6 16.1 项目 113 客户 91 204.88 10.24 61.46 10.24 项目 114 客户 92 8,722.58 436.13 2,616.77 436.13 项目 115 客户 93 220.48 25 66.14 25 项目 116 客户 94 759 - 227.7 227.7 项目 117 客户 95 726.3 - 217.89 217.89 项目 118 客户 96 976.15 48.81 292.84 48.81 项目 119 客户 96 746.29 37.31 223.89 37.31 项目 120 客户 96 499.08 24.95 149.72 24.95 45 合同条款确认违约 法律规定的违 确认的预计 项目 客户 合同金额 金 约金 负债 项目 121 客户 96 611.48 30.57 183.45 30.57 项目 122 客户 97 2,450.31 - 735.09 735.09 项目 123 客户 98 23,981.00 - 7,194.30 7,194.30 项目 124 客户 99 498.01 - 149.4 149.4 项目 125 客户 99 11,226.41 3,367.92 3,367.92 3,367.92 项目 126 客户 100 359.39 35.94 107.82 35.94 项目 127 客户 101 212.38 - 63.71 63.71 项目 128 客户 102 2,996.33 - 898.9 898.9 项目 129 客户 103 5,740.51 - 1,722.15 1,722.15 项目 130 客户 104 347.11 - 104.13 104.13 项目 131 客户 105 471.6 - 141.48 141.48 项目 132 客户 106 402.4 - 120.72 120.72 项目 133 客户 107 247.4 - 74.22 74.22 项目 134 客户 108 2,479.49 743.85 743.85 743.85 项目 135 客户 109 292.05 - 87.62 87.62 项目 136 客户 110 1,821.27 364.25 546.38 364.25 项目 137 客户 111 1,683.24 336.65 504.97 336.65 项目 138 客户 111 2,980.31 596.06 894.09 596.06 项目 139 客户 111 2,477.18 495.44 743.15 495.44 项目 140 客户 112 269.09 53.82 80.73 53.82 项目 141 客户 113 279.12 - 83.74 83.74 项目 142 客户 113 188.03 463 56.41 56.41 项目 143 客户 114 573.28 - 171.98 171.98 项目 144 客户 115 534.31 26.72 160.29 26.72 项目 145 客户 116 2,052.01 - 615.6 615.6 项目 146 客户 117 2,958.09 295.81 887.43 295.81 项目 147 客户 118 2,722.85 - 816.86 816.86 项目 148 客户 119 374.45 - 112.34 112.34 项目 149 客户 120 740 74 222 74 项目 150 客户 121 766.18 27.39 229.85 27.39 46 合同条款确认违约 法律规定的违 确认的预计 项目 客户 合同金额 金 约金 负债 项目 151 客户 121 5,720.05 - 1,716.02 1,716.02 项目 152 客户 122 2,213.00 - 663.9 663.9 项目 153 客户 123 403.3 - 120.99 120.99 项目 154 客户 124 67.61 8.5 20.28 8.5 项目 155 客户 125 385.26 - 115.58 115.58 项目 156 客户 126 83.97 - 25.19 25.19 项目 157 客户 126 3,320.00 - 996 996 项目 158 客户 127 2,788.00 278.8 836.4 278.8 项目 159 客户 128 2,634.17 526.83 790.25 526.83 项目 160 客户 129 238.62 71.59 71.59 71.59 项目 161 客户 129 2,097.59 - 629.28 629.28 项目 162 客户 130 426 21.3 127.8 21.3 项目 163 客户 131 4,835.44 - 1,450.63 1,450.63 项目 164 客户 132 36 - 10.8 10.8 项目 165 客户 133 81 - 24.3 24.3 项目 166 客户 134 3,750.63 750.13 1,125.19 750.13 项目 167 客户 135 39.89 - 11.97 11.97 项目 168 客户 136 21 - 6.3 6.3 项目 169 客户 137 32,780.61 3,278.06 9,834.18 3,278.06 项目 170 客户 138 1,361.22 2,252.82 408.37 408.37 项目 171 客户 139 2,255.69 67.67 676.71 67.67 项目 172 客户 140 5,300.00 530 1,590.00 530 项目 173 客户 141 1,321.79 2 396.54 2 项目 174 客户 142 1,536.82 76.84 461.04 76.84 项目 175 客户 143 3,025.00 - 907.5 907.5 项目 176 客户 144 419.75 - 125.92 125.92 项目 177 客户 145 1,181.75 - 354.53 354.53 项目 178 客户 146 6,911.47 - 2,073.44 2,073.44 项目 179 客户 147 1,138.27 22.77 341.48 22.77 项目 180 客户 148 13,570.74 1,954.19 4,071.22 1,954.19 47 合同条款确认违约 法律规定的违 确认的预计 项目 客户 合同金额 金 约金 负债 项目 181 客户 149 5,500.00 220 1,650.00 220 项目 182 客户 150 1,542.80 308.56 462.84 308.56 项目 183 客户 151 6,524.26 215 1,957.28 215 小计 459,210.98 41,821.26 137,763.30 92,946.84 (二)滞纳金及赔款支出明细 因公司未能及时支付相关税费的滞纳金总额 561.07 万元;因原控股子公司合同违约赔 偿共计 2,871.01 万元,其他零星赔偿支出 59.02 万元。 三、合同违约风险预提及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一)关于合同违约风险预提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1.根据《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 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公司根据合同中相关违约条款对解除合同的事项计 提了相关合同违约风险金额。 2.按照履约合同额金额一定比例作为上限确认预计负债的法律依据: “四、《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法〔2021〕94 号)的相关规定:民 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损失范围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确定,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 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 以衡量,并作出裁判,但不超过一定比例。” 目前公司已根据相关合同条款、上述法律依据、会计准则等充分计提了解除合同违约风 险,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 48 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 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公司根据合同中相关违约条款对解除合同的事项计 提了相关合同违约风险金额。 (二)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营业外支出的核算范围:“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 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 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等。”确认对于已明确需要支付的滞纳金及 赔款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 (三)因预提合同违约风险及滞纳金及赔款支出形成的相关负债清偿的会计处理过程及 依据 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裁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 毕,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 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对上述因预提合同违约风险产生的预计负债及因滞纳金 及赔款支出形成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清偿或预留了偿债资源,公司期末已不再对因预提合同 违约风险产生的预计负债及因滞纳金及赔款支出形成的其他应付款承担清偿责任。 综上,上述因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产生的预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已 按照《重组计划》予以全部提存或清偿。 依据问询函问题 4 有关债务重组收益相关会计准则回复所述,确认清偿预提合同违约风 险产生的预计负债及因滞纳金及赔款支出形成的其他应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预提合同违约风险) 借:其他应付款(滞纳金及赔款支出)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应收账款、存货、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信托资产账面价值 贷:其他应收款-管理人 49 综上所述,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 为了最大程度上减少有关风险,公司对所有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并于重整程序之 中就前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告知发包方,并通知其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同时,就以上预提合同违约风险和其他债务,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基于法院判决和 债权人大会的认可重整方案,在重整中完成了偿债资源的合理预留或清偿,根据《破产法》 的规定,公司无需再对相关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产生的预计负债及其他 应付款承担清偿责任。公司预计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管理人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 2.对广田集团的重整计划法律顾问进行访谈,了解预提合同违约风险的合理性及是否公 司会面临行政处罚; 3.抽查预提合同违约风险的合同,重新计算预提合同违约风险的准确性; 4.检查重整计划,判断重整计划是否包括预提合同违约风险的事项; 5.抽查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相关文件,确认滞纳金及赔款支出入账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6.向公司法务部了解公司被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7.获取广田集团财务报表,检查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相关的列报与披 露是否恰当。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预提合同违约风险、滞纳金及赔款支出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问题 6: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45.07%。 请你公司: (1)提供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的名称,说明向上述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并说明近三 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的名称、具体产品及变化原因 50 占年度销 序 2023 年销 主要销售产 近三年该客户变化情况及原 客户名称 售总额比 号 售收入 品 因 例 2023 年度新进入前十大客户, 深圳润恒集团有 提供装饰施 1 12,651.07 12.62% 原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合作 限公司 工服务 客户 公司原第一大客户,其债务违 提供建筑装 2 中国恒大集团 9,838.91 9.81% 约后大幅减少,报告期剩余个 饰服务 别保交楼项目 饶平县华创文置 提供土建施 近三年均为前十大客户,主要 3 9,766.38 9.74% 地有限公司 工服务 是在建项目的持续履约 中国建筑集团有 提供建筑装 4 7,301.40 7.28% 2021 年度前十大客户 限公司 饰服务 中国京冶工程技 提供装饰施 5 5,622.21 5.61% 2023 年度新进入前十大客户 术有限公司 工服务 深圳市西部城建 提供装饰施 6 5,269.54 5.26% 2023 年度新进入前十大客户 工程有限公司 工服务 仁怀市鸿轩文旅 提供装饰施 2022 年度进入公司前十大客 7 产业发展有限公 4,591.32 4.58% 工服务 户,持续合作当中 司 太仓市同维电子 提供建筑装 2023 年度进入公司前十大客 8 4,490.11 4.48% 有限公司 饰服务 户,持续合作当中 中国交通建设集 提供建筑装 2023 年度进入公司前十大客 9 4,360.05 4.35% 团 饰服务 户,持续合作当中 深圳市亿道信息 提供装饰施 2023 年度进入公司前十大客 10 3,475.59 3.47% 股份有限公司 工服务 户,持续合作当中 合计 67,366.58 67.20% 二、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近三年来,公司原第一大客户恒大集团营业收入逐年减少,主要系其发生债务违约后, 51 公司主动减少与其合作,报告期内业务主要为部分“保交楼”项目。 另外,装饰装修业单个工程项目一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因此,个别客 户收入的变化,对公司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核查并说明上述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 一、上述客户是否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一)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原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通过其子公司广田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报告期公司第二大客户中国恒大集团所属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6024%股权。 除此外,报告期内,上述前十大客户之间及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防范关联关系或避免造成利益倾斜的措施 一是公司原控股股东广田控股已变更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出具了《关于不可撤销的放 弃表决权承诺函》,其已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二是恒大集团目前面临严重的债务 危机,已不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公司不再新增与恒大集团的交易。三是公司控股股东已变 更为深圳市市属国企特区建工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按照国资国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 完善。因此,前述关联关系不会造成公司与恒大集团的利益倾斜。 (3)结合你公司与上述十名客户历史合作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 况,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经核查上述客户历史合作情况,中国恒大集团既为公司的客户,又作为公司的供应商。 公司与中国恒大销售产品及向其采购物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向其销售金 占公司营业 公司向其采购 占公司采购总 公司 年份 额 收入的比例 金额 额的比例 52 2023 年 9,838.91 9.81% - 0.00% 中 国 2022 年 96,967.72 27.21% 24,815.49 6.19% 恒 大 2021 年 305,275.47 37.99% 14,066.10 2.07% 集团 2020 年 550,077.35 44.92% 11,719.21 1.05% 2019 年 607,149.92 46.54% 144,658.21 14.81% 合计 1,569,309.37 195,259.00 二、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重叠的原因 在公司与中国恒大签订的部分施工合同中,客户为控制成本、保证商品房施工及交付的 统一标准,在合同中指定部分关键主材由其下属材料公司供应,因此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向其 下属材料公司采购了该类施工材料。 (二)重叠的合理性 虽然公司与中国恒大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况,但是该类材料采购业务符合客户降 本增效均质化管理的行业特性,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提供施工服务和材料采购时均签署相 互独立、互不干涉的购销合同,独立执行采购和销售流程。同时,公司采购的材料与项目施 工相关,材料单价与同类产品同期市场价格一致,上述业务往来具有真实、相互独立的商业 背景,采购和销售程序相互独立,产品均系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流程独 立。目前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占比较小,未来,公司将不断控制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 形。 综上所述,公司因业务需求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双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具有商业实质。 请年审机构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并评估与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2、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发票、进度确认函等重要单据; 53 3、对被审计单位的销售人员执行访谈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模式,结合被审计单 位的内部控制,了解被审计单位近三年来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并与管理层讨论主要客户发生 变化的原因; 4、对重要客户进行函证,确定本期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5、获取管理层关联方声明书及关联方清单,通过天眼查等公开渠道对前五大客户、大 额的新增客户的工商信息、资信状况、股权结构等情况进行查询,判断主要客户与被审计单 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和造成 利益倾斜的可能性; 6、查阅项目工程台账与应付账款明细,核查比对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向公 司销售及采购业务人员访谈了解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形成原因;取得客户与供应商的部分购 销合同,确认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的结算模式,判断购销业务的独立性及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及融资性质。 (二)核查结论 1、会计师未发现被审计单位近三年主要客户的变化缺乏明显的商业合理性; 2、公司原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通过其子公司广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报告期公司第二大客 户中国恒大集团所属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6024%股权。除此外,报告期内,上述前十大 客户之间及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前述关联关系不会造成公司与恒大集团的利益倾斜; 3、公司因业务需求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双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具有商 业实质。 问题 7: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 5.43 亿元,其中,往来款余额 5.41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仅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12 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往来款以及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具体金额等,是否实质 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 【公司回复】 一、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具体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54 是否构成 资金占用 序 关联 交易事 发生时 交易对方 期末余额 发生原因 或对外提 号 关系 项 间 供财务资 助 在 公 司重 整 中 ,管 深圳广田集团 理 人 依法 1 股份有限公司 无 往来款 541,134,991.08 2023 年 否 归 集 暂未 管理人 拨 付 给公 司的款项 兰 州 众邦 兰州众邦房地 押金保 喜 来 登酒 2 无 800,000.00 2022 年 否 产有限公司 证金 店 项 目履 约保证金 深圳市房屋租 招 商 盛世 赁运营管理有 无 押金 54,405.57 2022 年 保 障 房租 否 限公司 赁押金 银 湖 蓝 深圳市房屋租 山 、 深业 3 赁运营管理有 无 押金 85,693.83 2020 年 泰 富 广场 否 限公司 等 保 障房 租赁押金 深圳市房屋租 保 障 房租 赁运营管理有 无 押金 86,276.88 2019 年 否 赁押金 限公司 深圳市仙桐文 盛 华 大厦 4 体产业运营有 无 押金 163,386.00 2019 年 否 租赁押金 限公司 55 是否构成 资金占用 序 关联 交易事 发生时 交易对方 期末余额 发生原因 或对外提 号 关系 项 间 供财务资 助 备用金 项 目 税金 5 张凯 无 及员工 144,117.04 2023 年 否 借款 借款 合计 542,468,870.40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公司管理人款项 5.41 亿元。在重整过程中,管理人依法对 属于债权清偿资金来源的冻结账户资金进行划扣,代收投资人投资款,按照重整方案预留足 额债权清偿所需资金以及未来需支付的重整相关费用后,剩余资金将作为公司运营资金划拨 回公司。同时,管理人还对重整中发生的诉讼中的项目工程款进行划扣代收,属于广田保留 资产部分,会定期与公司结算划拨。截止本回函日,公司已收到管理人划拨款项 5.40 亿元。 二、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 如上表所列,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背景明确,均因日常管理或经营需要,未有其他的约定 或安排。因此,不实质构成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 (2)结合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账龄、对手方信用风险、预期信用损失及变 化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回复】 一、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政策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 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 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押金 按照款项性质、交易保障措施等划分组合 组合 备用金以及员工借款组合 按照款项性质、交易保障措施等划分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部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 56 划分组合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二、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详细情况 单位:元 计提比 对手方信用风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原因 例 险 该款项大部分 依 据 坏账 为房屋租赁押 政 策 计 金,少部分为客 押金保证金 1,635,163.61 16,351.63 0.01 提 , 坏账 户履约保证金。 政 策 与往 对方信用良好, 年一致 预计均可收回 均为公司员工 依 据 坏账 用于缴纳项目 政 策 计 备用金及员工 税款和开展项 638,201.67 6,382.02 0.01 提 , 坏账 借款 目业务借支的 政 策 与往 备用金,后期报 年一致 销冲账 依 据 坏账 政 策 计 依公司坏账政 往来款-其他 51,717.47 8,495.87 0.16 提 , 坏账 策 及 账 龄 计 提 政 策 与往 坏账 年一致 公 司 重整 中 法 院指 往来款-深圳广 定 管 理 田集团股份有 541,374,991.08 - - 无信用风险 人 , 账户 限公司管理人 使 用 受法 院 监 管, 57 计提比 对手方信用风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原因 例 险 预 计 无法 收 回 的可 能性极小 合计 543,700,073.83 31,229.52 综上所述,公司对其他应收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合理的。 请年审机构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关注审计时已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检查,如核对 收款凭证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相关要素一致。 2、编制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数与资产减值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核对,是否相符; 3、测试账龄划分的适当性。要求被审计单位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收款情况对账龄分析 表进行更新。 4、对大额其它应收款进行函证以确认期末账面金额的准确性。 5、了解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内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 被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变相拆借资金、隐形投资、误用会计科目、或有损失等 现象; 6、结合应收单位的情况以及款项性质,判断采用的坏账政策与计提的坏账金额是否合 理充分。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未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其他应收 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且合理。 问题 9:报告期内,你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429,536,855.72 元。请 你公司详细说明报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估值情 况、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回款情况、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时间等,并说明投资收益的具 体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8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将非保留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进行剥离。 2023 年 12 月 15 日,广田集团与深圳广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田集团向深圳广资按 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对应评估价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非保留子公司及非保留联 营公司)的全部股权。 2023 年 12 月 19 日,广田集团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光信.光祺.鼎新 1 号服务信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广田集团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所持有深圳 广资 100%的股权。 由于上述原因公司对子公司股权及联营企业进行处置,导致合并报表产生投资收益 429,536,855.72 元。 二、相关会计处理方式、计算过程及依据 (一)会计处理的时点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深圳广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深圳广资转让其所持 有的标的公司(非保留子公司及非保留联营公司)的全部股权,根据协议约定,“本合同签 署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的交割日,深圳广资于交割日取得目标股权,即自合同签署生效之 日起,目标股权即转让予深圳广资,深圳广资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合同的约定 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股东权益、享有股权收益、处置权等权利,承担相 应的风险及亏损”。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光信.光祺.鼎新 1 号服 务信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所持有深圳广资 100% 的股权,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标的股权即转让予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 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股东权益、享有股权收益、处置权等权利,承担相应的风险 及亏损”。 另外,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公司破 产重整程序。 公司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公司已不再享有非保留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且重整计划已 执行完毕,非保留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非保留子公司处置日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二)依据的企业会计会计准则 59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七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 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 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对此类情况有明确的说明:企业处置子公司时,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收的原子公司款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和计量的金额与该应收款项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抵减处置子 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会计准则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非保留子公司自当期 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非保留子 公司自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一次性处置全部股权,故不 存在剩余股权。因此,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原则,公司因处置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确认投资收益 1,922,088,828.96 元,其 中,公司在 2023 年末处置联营企业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为-5,583,241.29 元,处置子公司 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为 1,927,672,070.25 元。 (三)处置联营企业产生投资收益 单位:元 处置联 处置联营 处置联营企业 评估增 营企业 处置联营企业 处置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企业的时 处置价款(与 值率 的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 产生的投资收 点 评估价一致) (%) 比例 的账面价值 益 (%) 晋能广田(朔州) 2023 年 12 新型建 材有 限公 595,092.24 10.63 30.00 543,357.86 51,734.38 月 22 日 司 深圳广 田家 科技 2023 年 12 - - 25.00 - 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深圳市 广田 云投 2023 年 12 - -100.00 20.00 3,263,550.89 -3,263,550.89 资有限公司 月 22 日 上海友 迪斯 数字 2023 年 12 识别系 统股 份有 10,458,723.98 -57.06 23.90 12,830,148.76 -2,371,424.78 月 22 日 限公司 合计 11,053,816.22 - 16,637,057.51 -5,583,241.29 60 (四)处置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处置以下子公司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为前述相关协议,公司《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执行 完毕。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丧 失控 丧 失控制权时 制 权时 子 公司名 点 的处置价款 评 估增 持 有子公司净资 合 并层面确认子 点 的处 商 誉原值 商 誉减值 称 ( 与评估价一 值率(%) 产 份额 公 司处置收益 置 比例 致) ( %) 深 圳广田 智 能科技 41 - -100.00 -10,786,431.61 - - 10,786,431.61 有限公司 深 圳市广 融 工程产 业 基金管 100 - -100.00 -107,132,674.90 - - 107,132,674.90 理 有限公 司 成 都市广 田 华南装 51 - -100.00 -76,393,080.66 48,508,275.47 48,508,275.47 76,393,080.66 饰 工程有 限公司 深 圳广田 方 特科建 51 156,016,091.85 76.09 70,164,996.70 63,968,273.46 63,968,273.46 85,851,095.15 集 团有限 公司 南 京广田 柏 森实业 70 - -100.00 -416,739,735.33 149,180,833.24 149,180,833.24 416,739,735.33 有 限责任 公司 深 圳广田 生 态环境 99 - -100.00 -37,352,373.24 14,595,883.90 14,595,883.90 37,352,373.24 有限公司 广 田装饰 集 团(澳 99 - -100.00 -2,625,252.96 - - 2,625,252.96 门 )有限 公司 广 田海外 集 团有限 100 29,653,792.23 -59.94 2,956,807.16 - - 26,696,985.07 公司 61 丧 失控 丧 失控制权时 制 权时 子 公司名 点 的处置价款 评 估增 持 有子公司净资 合 并层面确认子 点 的处 商 誉原值 商 誉减值 称 ( 与评估价一 值率(%) 产 份额 公 司处置收益 置 比例 致) ( %) 深 圳广田 定 制精装 99 1,677,646.32 -43.51 1,595,139.41 - - 82,506.91 设 计工程 有限公司 深 圳市泰 达 投资发 99 - -100.00 -1,159,740,448.02 151,579,624.46 151,579,624.46 1,159,740,448.02 展 有限公 司 深 圳市广 融 实业发 100 304,088,127.08 1.36 304,977,917.51 - - -889,790.43 展 有限公 司 深 圳市明 弘 股权投 资 合伙企 90.09 48,205.10 -99.70 -219,287.86 - - 267,492.96 业 (有限 合伙) 深 圳广维 科 技服务 100 - -100.00 -4,875,808.74 - - 4,875,808.74 有限公司 深 圳广实 投 资有限 100 129,960.54 29.96 111,985.42 - - 17,975.12 公司 合计 491,613,823.13 - -1,436,058,247.12 427,832,890.53 427,832,890.53 1,927,672,070.25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对上述表格中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在母公司层面已计提了 1,492,551,973.24 元的减值准备,与此同时根据重整计划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了资产剥离, 公司对应收的原子公司款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和计量的金 额与该应收款项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抵减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 收益。因此公司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含冲减对子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 1,492,551,973.24 元。 综上所述,公司在 2023 年合并报表上,因处置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确认投资收益 429,536,855.72 元,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62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关键资料,包括《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法院批准重整 计划文件、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等资料; 2、获取管理人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相关资产托管协议以及公司丧失对 该公司控制权的相关资料; 3、获取对非保留子公司的《信托资产评估报告》,了解该公司出表的对价; 4、复核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会计处理 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 10:你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显 示,报告期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等信用减值损失 4.83 亿元,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合同资产) 4.28 亿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你公司未对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大幅减少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初余额 分别为 34.86 亿元、26.53 亿元;期末余额仅分别为 1.05 亿元、1.11 亿元。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相关资产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相关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及会 计处理情况,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一、相关资产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根据重整计划,将非保 留资产予以剥离所致。 二、相关交易背景、交易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资产划分为保留资产和非保留资产。 (一)保留资产范围 为了保持广田集团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对于涉及在建的工程项目有关应收账款、合同资 产和存货以及广田大厦、办公设备等资产将作为保留资产,用于公司未来经营。 (二)非保留资产范围 广田集团截至重整受理日银行账户中存有的货币资金将用于清偿各类债权。除前述保留 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之外,其余资产作为非保留资产予以剥离,由信托计划承接,不再属于上 63 市公司名下资产范围。 公司剥离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 1,172,083.70 834,265.26 337,818.43 合同资产 292,629.50 126,273.81 166,355.69 三、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重整涉及的资产剥离会计处理如下: 公司以现金和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信托份额偿还破产重整债权。其中偿债股票的公允价 格以重整计划批准日前 30 个股票交易日的平均价格确定 借:负债 破产债权 贷: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信托资产 企业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 企业账面价值 其他应收款-管理人 根据重整计划需现金清偿的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偿债股票的公允价格以重整计划批准日前 30 个股票交易日的平 均价格乘以偿债的股数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上述金额差额 四、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一)信托计划中公司与深圳广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 广田集团向深圳广资转让标的债权,系将广田集团对标的债权享有的全部权利(除如前 文所述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权益、利息权益、违约金权益、损 害赔偿权益、担保权益以及再转让权等一并转让于深圳广资。 自标的债权转让日起,该标的债权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付款人或担保人(如有)违约、 付款人或担保人(如有)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受到减损、灭失、不可回收的风险均由己深圳广资 承担。 (二)《债权转让协议》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 03 破 265 号《民事裁定书》和管理人的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裁定确认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相 关的债权已经转让至深圳广资,并设立信托。 64 (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当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 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已经转让了非保留范围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同时转移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经终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资产符 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综上,公司处置有关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2)补充披露 2023 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内容及金额,结合相 应客户偿债能力的具体变化情况,补充披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依据, 计提金额的确认方法及合理性,并说明以前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合理。 【公司回复】 一、2023 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内容及金额如下 : (一)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项目 计提金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10.73 应收账款减坏账准备 53,194.0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778.52 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12.50 小 计 48,292.30 65 (二)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项目 计提金额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2,834.41 小 计 -42,834.41 二、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具体依据 公司结合客户回款情况及信用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公司以 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 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本期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合 计应计提减值准备 10,359.64 万元。 公司剥离前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情况: (一)按科目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坏账比例 应收账款 1,184,774.42 836,407.93 348,366.49 70.60% 合同资产 303,945.50 126,470.35 177,475.15 41.61% 合计 1,488,719.92 962,878.28 525,841.64 64.68% (二)按坏账计提方式合并列示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类型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累计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 834,690.66 696,292.20 83.42% 组合计提 654,029.26 266,586.09 40.76% 66 合计 1,488,719.92 962,878.29 64.68% 三、减值准备分析 (一)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分析 针对恒大应收款项,公司于 2021 年度评估了不同地区对应应收款项,根据不同情景下 的回款损失率和应收权重确定综合计提比例为 50%,2022 年度恒大集团复工复产业务基本完 工,且其在公开市场中的相关信息披露未见信用风险有所缓解,公司根据恒大债务当前偿付 现状,结合重整进展,评估了恒大项目不同地区对应应收款项,根据不同情景下的回款损失 率和应收权重确定综合计提比例为 77%,2023 年继续按照 77%计提坏账损失。该单项计提比 例与市场同行业判断基本一致。 (二)组合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分析 受部分细分类型客户的影响,公司应收债权回款整体不及预期,并随着账龄的增加回款 呈现下滑趋势,公司根据其回款情况及账龄情况测算了按组合计提比例的损失率,如下表所 示: 类型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组合计提比例 40.76% 38.37% 25.80% 11.77% 公司近四年按组合计提比例逐年提升,符合所在期间客户应收款项回收现状。 四、补充披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依据,计提金额的确认方法及合 理性: (一)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应收账款(包括合同资产)产生于工程 施工合同的不同阶段,公司的工程款一般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及质量 保证金等阶段: 1.工程预付款。 指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一般 30 天内)预先支付 给公司的用以施工准备、购置材料等所需的款项。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除。 2.工程进度款。 (1)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支付给公司的款项。公司依据当月实际 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递交支付申请报告及请款单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报表后 核实确认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一般为 70%-85%)。 67 (2)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公司按合同有关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 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般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85%。 3.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 工结算后一般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97%。 4.质量保修金。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 修期内(一般装修 2 年,防水 5 年)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 款的 2.5%-5%,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计算。 公司在与发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应收账款,工程结算价款包括工程进度款、竣 工结算款及工程质保金。同时公司综合考虑应收账款的性质和应收账款的账龄,划分为单项 计提、信用期内组合、账龄组合等不同类型,根据不同的风险特征确定不同的坏账计提方法, 比较全面、充分地反映了应收账款(包括合同资产)的回收风险。 2023 年度公司非保留资产剥离前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比对 情况: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金螳螂 30.49% 亚厦股份 17.03% 宝鹰股份 42.94% 建艺集团 24.07% 江河集团 22.21% 行业平均 27.35% 广田集团 64.68% 由上表可见,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坏账计提较为充分。结合公 司客户结构、坏账计提政策、信用政策、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水平等方面,本公司的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恰当地反应了应收账款的风险水平。 2023 年度公司非保留资产剥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按组合 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对情况: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金螳螂 11.95% 亚厦股份 10.99% 68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宝鹰股份 19.10% 建艺集团 12.86% 江河集团 12.45% 行业平均 13.47% 广田集团 9.74% 注:由上表可见,公司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公司重整 后,存续的项目均为正常履约的优质项目,客户单位信用状况较好,回款正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发生逾期情况较少,预期信用损失率较低。由此,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同资 产)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恰当地反应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风险水平。 五、说明以前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2022、2021 年度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类型 坏账准备累 计提比 坏账准备累 计提比 账面金额 账面金额 计计提金额 例 计计提金额 例 单项计 917,871.54 703,634.17 76.66% 888,266.96 451,902.42 50.87% 提 组合计 648,699.26 248,891.21 38.37% 671,865.17 173,360.99 25.80% 提 合计 1,566,570.80 952,525.38 60.80% 1,560,132.13 625,263.41 40.08% 公司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一贯执行的会计政策,也符 合公司业务回款现状。 (二)以前年度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1.以前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针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洪涛股份 100.00% 100.00% 100.00% 亚厦股份 79.76% 77.84% 96.01% 69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金螳螂 75.57% 74.23% 88.39% 宝鹰股份 72.95% 53.26% 56.72% 瑞和股份 69.16% 74.31% 100.00% 中装建设 65.79% 100.00% 100.00% 建艺集团 64.75% 65.16% 86.76% 全筑股份 50.24% 24.59% 28.72% 行业平均 72.28% 71.17% 82.08% 广田集团 76.66% 50.87% 60.61% 从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基本上保持在较高水平, 绝大多数同行业公司的单项计提比例变动较小。 2022 年度本公司扣除恒大集团以后的单项计提比例为 67.69%、2021 年计提比例为 65.45%,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计提比例变动情况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瑞和股份 39.03% 35.39% 14.61% 全筑股份 14.24% 9.99% 8.16% 宝鹰股份 20.74% 13.77% 10.91% 洪涛股份 17.49% 14.15% 11.51% 金螳螂 17.33% 15.75% 8.95% 中装建设 13.19% 12.90% 11.80% 建艺集团 12.33% 20.45% 13.20% 亚厦股份 12.17% 10.92% 9.63% 行业平均 18.32% 16.67% 11.10% 广田集团 38.37% 25.80% 11.77% 从上述变动情况看,同行业公司最近三年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 产)计提比例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上升趋势,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趋势与同行一致。 整体上,客户回款率有所下降,从行业逐年增加的坏账计提比例中也可以侧面反应该情 70 况。公司 2022 年度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 平,主要是因为受限于公司被申请重整的客观情况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客观事实,公司 收款方式受到限制,回款难度加大,回款时间拉长。 从上述各方面与同行业变动情况对比分析,以前年度公司计提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 值损失计提合理充分,贴合公司各年度客户回款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地反应了当年情况。 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重组计划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的交易背景和交易内容,判断相关会计处 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3、对于按照单项金额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 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历史回款情况等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评价坏账准备计 提的适当性和准确性;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 对划分的组合以及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前瞻性信息对组合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的合理性; 5、检查主要项目的合同、形象进度函、回款单据和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并对合同金额、 累计收款、形象进度向进行函证,验证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的准确性; 6、获取管理层对不同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表,复核其计算的准确性; 7、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比较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坏账损 失情况,评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 8、抽样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判断预期信用损失估计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根据重整计划,将 71 非保留资产予以剥离所致。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已经转让了非保留范围的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同时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 件。公司处置有关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公司 2023 年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计提 金额的确认方法具有合理性,计提的金额是充分的;公司以前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 损失计提也是充分、合理的。 问题 11: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多项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达 313,614.70 万元。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 0 元。请你公司逐项说明公司对诉讼案件的会计处理、 预计负债的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未计提 任何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审慎。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末,公司重大诉讼案件预计负债余额为 0,主要是相关诉讼根据《重整计划》 予以清偿或剥离,公司主要诉讼案件的会计处理具体如下表: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1.本金:借银行 按照《重整 上 海浦东 发 深 圳 广 田 金 融 存 款 贷 短 期 借 计划》,债 展 银行股 份 集 团 股 份 借 款 二审判 1 37,600.00 款;2.利息类: 权 人 根 据 有 限公司 深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决生效 借 财务 费用 贷 《 重 整 计 圳分行 等 纠纷 应付利息 划》的规定 1.本金:借银行 获得债务清 存 款 贷 短 期 借 偿,偿债资 款;2.利息类: 源已按《重 金 融 中 信银行 股 深 圳 广 田 借 财 务 费 用 贷 整计划》规 借 款 终结执 2 份 有限公 司 集 团 股 份 17,998.58 应付利息;3.律 定划转给债 合 同 行 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 师 费 财 产 保 全 权人或提取 纠纷 费 等 借 营 业 外 至管理人账 支 出 贷 其 他 应 户。因此本 付款 案 2023 年期 3 海 南银行 股 深 圳 广 田 金 融 6,407.63 已撤诉 - 末对应的债 72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份有限公司 集 团股 份 借 款 权债务不再 有 限公 司 合 同 列入公司报 等 纠纷 表范围 1.本金:借银行 存 款贷 短期 借 深 圳广 田 金 融 款;2.利息类: 兴 业银行 股 集 团股 份 借 款 借 财务 费用 贷 4 份 有限公 司 18,551.09 已裁决 有 限公 司 合 同 应付利息;3.律 深圳分行 等 纠纷 师 费借 营业 外 支 出贷 其他 应 付款 1.垫款本金:借 应 付票 据贷 短 期借款;2.借款 深 圳广 田 金 融 本金:借银行存 兴 业银行 股 集 团股 份 借 款 款贷短期借款; 5 份 有限公 司 20,438.19 已裁决 有 限公 司 合 同 2.利息类:借财 深圳分行 等 纠纷 务 费用 贷应 付 利息;3.律师费 借 营业 外支 出 贷其他应付款 1.本金:借银行 华 夏银行 股 深 圳 广 田 金 融 存 款贷 短期 借 份 有限公 司 集 团 股 份 借 款 二审判 6 6,700.00 款;2.利息类: 深 圳泰然 支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决生效 借 财务 费用 贷 行 等 纠纷 应付利息 深 圳广 田 金 融 广 发银行 股 集 团股 份 借 款 一审中,无需计 7 份 有限公 司 25,562.71 一审中 有 限公 司 合 同 提负债 深圳分行 等 纠纷 73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1. 票 据 未 到 期 时 视同 在手 票 据: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2. 上 海浦东 发 深 圳 广 田 票 据 票 据到 期时 转 展 银行股 份 集 团 股 份 一审判 8 质 押 5,638.81 应收账款:借应 有 限公司 深 有 限 公 司 决生效 纠纷 收 账款 贷应 收 圳分行 等 票据;3.支付律 师 费时 借营 业 外 支出 贷其 他 应付款 1. 票 据 未 到 期 时 视同 在手 票 据: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2. 上 海浦东 发 深 圳 广 田 票 据 票 据到 期时 转 展 银行股 份 集 团 股 份 一审判 9 质 押 5,474.66 应收账款:借应 有 限公司 深 有 限 公 司 决生效 纠纷 收 账款 贷应 收 圳分行 等 票据;3.支付律 师 费时 借营 业 外 支出 贷其 他 应付款 1. 票 据 未 到 期 时 视同 在手 票 据:借应收票据 上 海浦东 发 深 圳 广 田 贷应收账款;2. 票 据 展 银行股 份 集 团 股 份 一审判 票 据 到 期 时 转 10 质 押 5,571.24 有 限公司 深 有 限 公 司 决生效 应收账款:借应 纠纷 圳分行 等 收 账款 贷应 收 票据;3.支付律 师 费时 借营 业 外 支出 贷其 他 74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应付款 1. 票 据 未 到 期 时 视同 在手 票 据: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2. 上 海浦东 发 深 圳 广 田 票 据 票 据到 期时 转 展 银行股 份 集 团 股 份 一审判 11 质 押 5,635.66 应收账款:借应 有 限公司 深 有 限 公 司 决生效 纠纷 收 账款 贷应 收 圳分行 等 票据;3.支付律 师 费时 借营 业 外 支出 贷其 他 应付款 1. 票 据 未 到 期 时 视同 在手 票 据: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2. 上 海浦东 发 深 圳 广 田 票 据 票 据到 期时 转 展 银行股 份 集 团 股 份 一审判 12 质 押 7,184.32 应收账款:借应 有 限公司 深 有 限 公 司 决生效 纠纷 收 账款 贷应 收 圳分行 等 票据;3.支付律 师 费时 借营 业 外 支出 贷其 他 应付款 75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1. 票 据 未 到 期 时 视同 在手 票 据: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2. 上 海浦东 发 深 圳 广 田 票 据 票 据到 期时 转 展 银行股 份 集 团 股 份 一审判 13 质 押 5,584.76 应收账款:借应 有 限公司 深 有 限 公 司 决生效 纠纷 收 账款 贷应 收 圳分行 等 票据;3.支付律 师 费时 借营 业 外 支出 贷其 他 应付款 1. 根 据 履 约 进 深 圳天蓝 蓝 建 设 度 确认 应收 借 环 境技术 有 深 圳广 田 工 程 应 收账 款贷 营 限 公司、 深 14 集 团股 份 施 工 5,724.44 已裁决 业收入等;2.项 圳 天蓝科 创 有限公司 合 同 目 回款 时借 银 环 境技术 有 纠纷 行 存款 贷应 收 限公司 账款 1. 返 款 工 程 款 建 设 时 贷银 行存 款 深 圳广田 集 中 建 四 局 工 程 贷营业收入(红 15 团 股份有 限 第 三 建 设 施 工 6,819.00 已裁决 字);2.确认应 公司 有限公司 合 同 支 付利 息时 借 纠纷 财 务费 用贷 其 他应付款 建 设 按照《重整 深 圳广田 集 启 东 勤 盛 工 程 计划》,该 一审中,无需计 16 团 股份有 限 置 业 有 限 施 工 13,060.46 一审中 诉讼对应的 提负债 公司 公司 合 同 应收债权, 纠纷 剥离至信托 深 圳广田 集 怀 来 恒 天 建 设 一审中,无需计 计划,不再 17 12,033.73 一审中 团 股份有 限 房 地 产 开 工 程 提负债 列入广田资 76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公司 发 有限 公 施 工 产范围,因 司 合 同 此本案 2023 纠纷 年期末对应 何俊明、四 1.借债权投资、 的债权债务 川 科创 制 其 他 非 流 动 金 不再列入公 药 集团 有 融 资 产 等 贷 银 司报表范围 已申请 限公司、四 行存款;2.确认 深 圳广田 集 追 偿 强制执 川 科创 医 减 值时 借资 产 18 团 股份有 限 权 纠 23,845.93 行,已 药 集团 有 减 值损 失贷 债 公司 纷 终结本 限公司、张 权 投资 减值 准 次执行 燕 、何 质 备等;3.计提利 恒、张敏、 息 时借 应收 利 卢军等 息贷营业收入 上 海荣 欣 上海荣 1. 借 长 期 应 收 装 潢有 限 欣装潢 款 贷 长 期 股 权 股 权 深 圳广田 集 公司、陈国 有限公 投资;2.确认减 转 让 19 团 股份有 限 宏、上海荣 17,467.35 司破产 值 时 借 信 用 减 合 同 公司 欣 装潢 设 清算, 值 损 失 贷 长 期 纠纷 计 有限 公 已申报 应 收 款 减 值 准 司 债权 备 1. 工 程 款 及 工 程 设计 费在 账 务体现:借应收 账 款贷 营业 收 建 设 福 建省 将 入等;2.收被告 深 圳广田 集 工 程 二审判 乐 如翼 置 逾 期付 款违 约 20 团 股份有 限 施 工 7,299.78 决已生 业 有限 公 金 借营 业外 收 公司 合 同 效 司 入 贷其 他应 收 纠纷 款;3.收库存材 料 赔付 借其 他 应 收款 贷营 业 外收入 77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按照《重整 计划》,该 诉讼对应的 应收债权, 剥离至信托 计划,不再 列入广田资 产范围。此 外,公司持 深 圳广田 集 许坤泉、苏 股 权 有的广田建 团 股份有 限 云明、深圳 预 计可 收回 性 转 让 设工程有限 21 公 司、广 田 市 明 炜 集 6,921.41 已裁决 极 低未 确认 收 合 同 公司股权也 建 设工程 有 团 有 限 公 入 纠纷 剥离至信 限公司 司 托,广田建 设不再并入 公司合并范 围,因此本 案 2023 年期 末对应的债 权债务不再 列入公司报 表范围 1. 货 款 在 账 务 公司持有的 体现:借合同履 广田建设工 开 封市世 纪 广 田 建 设 买 卖 一审判 约 成 本 等 贷 应 程有限公司 22 商 砼有限 公 工 程 有 限 合 同 5,619.79 决已生 付账款;2.违约 股权也剥离 司 公司 纠纷 效。 金 等 借 营 业 外 至信托,广 支 出 贷 其 他 应 田建设不再 付款 并入公司合 湛 江市 恒 建 设 并范围,因 广 田建设 工 一审中,无需计 23 扬 房地 产 工 程 32,876.45 一审中 此本案 2023 程有限公司 提负债 开 发有 限 施 工 年期末对应 78 诉 讼 重整计划批 序 涉案金额(万 ( 仲 重 整计 划批 准 原告 被告 案由 准日后会计 号 元) 裁)进 日前会计处理 处理 展 公司 合 同 的债权债务 纠纷 不再列入公 司报表范围 1. 工 程 进 度 款 公司持有的 建 设 在账务体现:借 南京广田柏 沈 阳紫 澜 南 京广田 柏 工 程 二审判 应 收 账 款 贷 营 森实业有限 门 大都 汇 24 森 实业有 限 施 工 7,001.61 决已生 业收入等;2.违 责任公司股 酒 店管 理 责任公司 合 同 效 约 金 等 借 其 他 权也剥离至 有限公司 纠纷 应 收 款 贷 营 业 信托,南京 外收入 广田柏森不 再并入公司 1.应收购房款: 合并范围, 北 京中 浩 借 其他 应收 款 因 此 本 案 南 京广田 柏 买 卖 业 科技 有 已部分 贷银行存款;2. 2023 年期末 25 森 实业有 限 合 同 6,597.10 限公司、陆 执行 利息类:借其他 对应的债权 责任公司 纠纷 宁 应 收 款 贷 营 业 债务不再列 收入 入公司报表 范围 合计 313,614.70 二、公司预计负债的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未决诉讼涉及的负债情况,主要按以下方式进行判断并核算。 (一)对于未决诉讼的计提标准 针对不同类型的涉诉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及诉讼进展,对案件进行 审慎评价,并计提相应的成本费用及其预计负债。 1.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截止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日,部分银行相继以借款违约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 由于借款协议中对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有明确约定;公司根据借款协议 79 结合银行上诉材料对银行逾期借款产生利息、罚息、复利等在应付利息科目进行了计提。同 时,公司对借款本金已在对应的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中进行了相应核算。 2.与供应商相关的经营类诉讼 经营类诉讼主要是由于公司未按约定时间节点履行采购付款义务,该类应付款项公司已 于采购验收等应付义务产生的时点在应付账款等报表项目予以确认。 对于该类诉讼,除应付款项本金外的其他相关成本费用,公司按以下依据进行确认: (1)若案件一审已判决且公司败诉同时存在二审上诉可能性的,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 对需要承担案件的受理费及对方律师费等计提预计负债。 (2)当涉及诉讼尚未判决,案件胜诉或败诉概率暂时无法估计或涉诉金额无法可靠计 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计提预计负债的相 关条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待案件有进一步进展后,根据新增可计量证据资料及时计提相 应的预计负债。 3.与客户相关的履约类诉讼 履约类诉讼主要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诉讼,基本属于主张工程款或超付工程款追回案件, 该类案件如果一审已判决公司败诉且存在二审上诉的可能性,公司将对需要承担案件的受理 费及对方律师费等计提预计负债,对于本金部分,公司已在应收账款中确认或调整。 4.票据类索赔诉讼 票据类诉讼,主要涉及公司自己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收到客户开出并背书给下游供 应商的商业承兑汇票。该部分票据逾期未兑付,最终持票人或下游供应商起诉公司,若案件 一审已判决且公司败诉同时存在二审上诉可能性的,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对需要承担案件的 受理费及对方律师费等计提预计负债,对于本金部分,公司已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或其他 流动负债中确认。 公司按照上述计提标准对前述表格重大诉讼以及其他未决诉讼进行了审慎判断,按照最 佳估计数确定经济利益可能流出企业的金额并计提。 该金额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合同条款计提,已充分合理体现未来公司因合同解约可能承担 的项目损失。 三、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诉讼事项对应债权债务进行了有关安排,详情如下: 公司前述诉讼事项对应的债权债务均为公司重整前发生,应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予以 清偿。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申请深 80 圳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同时公司管理人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 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以下债务清偿相关的重整工作: (一)公司已与受托人签订设立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光 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光信.光祺.鼎新 1 号服务信托之信托合同》,约定公司以其 持有的经营平台公司深圳广资 100%股权及享有的全部债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债权人 根据重整计划通过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实现债权清偿。 (二)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进行现金清偿的各类债权已经支付完毕,或已经提存至 管理人账户。 (三)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抵债股票已经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粤 03 破 265 号】,裁定确 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广田集团重整程序。” 基于《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不再对前期诉讼对应的债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相关依 据如下: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 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第九十 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四、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 0 的合理性说明 (一)诉讼债务的计提情况 如本问回复第一点表格中“重整计划批准日前会计处理”所述,公司已针对相关诉讼按 照所涉债务情况、诉讼情况及债权审核情况充分考虑,并按照债务性质相应计提相关应付账 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预计负债等。 (二)诉讼债务的清偿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中院作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广田集团重整程 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九十四条规定,公司不再对上述诉讼对应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报告期末诉讼债务对应的预计负债已按照《重整计划》予以提存或清偿,因此,预计负 债报表项目余额为 0。公司按照问询函第 4 问回复中关于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 对诉讼债务对应的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事项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对诉讼案件的会计处理及对预计负债计提及确认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81 的有关规定,报告期末对预计负债的处理是合理、审慎的。 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或有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公司涉诉情况。 3、获取诉讼台账,并检查相关资料,包括起诉状、判决书等; 4、重新计算预计负债的金额,评价预计负债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 5、获取并检查广田集团破产重整计划、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田集团破产重整受 理及裁定相关文件、债权申报资料、管理人确认文件、信托协议、债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 协议,确认公司预计负债是否已按照《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进行了清偿; 6、检查预计负债和或有事项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诉讼案件的会计处理及对预计负债计提及确认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 定,报告未计提任何预计负债是合理、审慎的。 82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众环专字 (2024)1100265 号签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胡 兵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 凯 中国武汉 2024年6月14日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