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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09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 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均是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 82,5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 1,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
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
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 2024 年度为英飞拓智园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
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


                                    1
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
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
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英飞拓: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英飞拓: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英飞拓智园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
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分前海综字第 20241104001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从 2024 年 11 月 7 日
起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止。公司为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
    同日,公司与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华兴深分前海额保字第 20241104001 号),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英飞拓智园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
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
费用。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整。
    3.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
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
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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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为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后,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智园的担保余额
(共同担保未重复计算)为 3,500 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 3,500 万元人民
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DRM5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罗湖投资控股
大厦塔楼 2 座 901
    法定代表人:刘务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智慧园区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
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
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
务;电子产品、智能设备、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智能化系统上门安装;智能
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咨询;智
慧园区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
咨询、展览展示设计(以上不含广告、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
及其他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房地产信
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智能化、信息化工程咨询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
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
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显示器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
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宠物食品及
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


                                   3
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智园 100%股权。
    英飞拓智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智园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919,792.32             24,364,991.03
           负债总额                   93,974,595.27             80,664,909.45
         流动负债总额                 93,951,103.80             72,731,417.98
            净资产                   -69,054,802.95            -56,299,918.42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913,302.37             29,855,258.73
           利润总额                  -12,740,793.95            -32,815,709.51
            净利润                   -12,754,884.53            -32,848,177.43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8,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39.0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
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为 47,36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15.52%。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分前海综字第 20241104001 号);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分前海额保字第 20241104001
号)。

                                     4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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