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 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9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均是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英飞拓(杭州)信息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 82,5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 1,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 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 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 2024 年度为英飞拓系统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 1 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 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 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 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英飞拓: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英飞拓: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英飞拓系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 行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签订了《贷款展期合同》(编号:展期 ZH78152107001- 2 转授权-2JK),申请贷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1,280 万元,展期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签订了《贷款展期合同》(编号:展期 ZH78152107001-2 转授权-3JK),申请贷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展期期限 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公司为英飞拓系统在《贷款合 同》和《贷款展期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偿还或支付的贷款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和《贷款展期合同》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贷款合同》和《贷款展期合 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贷款合同》和《贷款展期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贷款合同》和《贷款展期合同》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2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 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后,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系统的担保余额 (共同担保未重复计算)为 2,280 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 4,720 万元人民 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 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 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 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 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 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 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 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 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 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 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 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 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 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 3 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 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系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9,374,402.11 980,775,557.47 负债总额 1,655,583,130.43 1,672,163,596.59 流动负债总额 1,502,676,154.12 1,536,533,636.18 净资产 -706,208,728.32 -691,388,039.12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370,600.15 60,625,310.49 利润总额 -12,792,585.12 -278,946,022.55 净利润 -12,792,585.12 -296,620,843.16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系统合并数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8,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39.0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 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为 45,1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10.12%。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4 五、备查文件 1.《贷款展期合同》(编号:展期 ZH78152107001-2 转授权-2JK); 2.《贷款展期合同》(编号:展期 ZH78152107001-2 转授权-3JK)。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