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 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向控股孙公司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晟”)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轩兴”)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以上财务资助均以借款方式,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 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财务资助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该事项不需要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 实质的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控股孙公司 安徽盛隆、控股孙公司万安智晟、控股子公司智轩兴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控股孙公 司万安智晟、控股子公司智轩兴。 2、财务资助额度:安徽万安不超过10,000万元,安徽盛隆不超过3,000万元, 万安智晟不超过10,000万元,智轩兴不超过3,000万元。 3、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 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安徽万安、安徽盛隆、万安智晟、智轩兴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 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 可恢复。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 占用费。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8月17日 2、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2,785.8040 万元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 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4,420,047.17 1,760,052,167.24 净资产 597,636,426.25 561,003,527.57 营业收入 589,160,552.55 1,211,538,649.56 净利润 36,632,898.68 54,737,066.84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680.8040 96.0122 王碧玉 1,355.00 2.5670 陈浙伟 700.00 1.3261 赵永大 50.00 0.0947 合计 52,785.8040 100.0000 (二)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4日 2、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3、注册资本:27,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明辉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铸造、精加工及销售;耐磨材料生产、销售;炉 料(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5,701,559.94 186,500,991.89 净资产 105,965,681.70 99,730,817.57 营业收入 84,580,903.72 171,119,459.04 净利润 6,234,864.13 11,542,872.43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5,650.00 56.9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50.00 42.73 张明辉 100.00 0.36 合计 27,500.00 100.00 注: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盛隆 公司内) 3、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4、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 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 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 配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黑色 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8,650.17 19,530,938.13 净资产 48,343,327.76 16,702,671.83 营业收入 2,101.77 0.00 净利润 -359,344.07 -5,96,152.39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000.00 60.00% 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注: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万安96.0122%的股权,安徽盛隆为公司 控股孙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安徽盛隆42.73%的股权,通过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其56.91%。 (四)、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05月20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9号厂房 3、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6、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255,783.64 25,312,528.46 净资产 17,302,378.84 16,916,551.22 营业收入 6,113,574.17 23,124,476.04 净利润 -1,614,172.38 -4,449,776.20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20.00 80.00% 杭州睿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0.00 20.00% 合计 2,650.00 100.00%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其他股东万安智驭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按出 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万安智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其他股东安徽万安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智轩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智轩兴的其他股东为杭州睿策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 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企业,且均已建立 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全面评估其资产质量、经营 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 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 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安徽万安、安徽盛隆、万安智晟、智 轩兴的财务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安徽万安、安徽盛隆、万安 智晟、智轩兴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且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 制范围内;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 度,向控股孙公司万安智晟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孙公 司安徽盛隆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控股子公司智轩兴提供不 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 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 异议。 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