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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的公告2024-03-23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优化资金配置,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安徽超摩启源创业投资 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启源基金”、“基金”),启源基金投
资方向为新材料领域,包括且不限于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电子等硬科技领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
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超摩启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
成工商登记,基金首期资金9,000万元已募集到位,现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基金工商登记情况
    1、名称:安徽超摩启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B987P0C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泗水路金邦大厦22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超摩匠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史晶星)
    6、出资额:叁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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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基金首期资金募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首期资金9,000万元已募集到位,认缴出资额和实缴
 出资额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实缴金额
         合伙人名称                类型
                                             (万元)   比例    (万元)
合肥超摩匠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3.33%       300
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人       9,000    30.00%     2,7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700    19.00%     1,710
合肥新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5,000    16.67%     1,500
(有限合伙)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0.00%      90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0.00%      900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合伙人       2,300    7.67%       690
有限公司
铜冠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3.33%       300
             合计                   /           30,000   100.00%     9,000
     后续启源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办理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
 注启源基金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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