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3-04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4-01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
销完成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
2、本次注销的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 21,572,06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约 1.74%。本次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40,618,400 股变
更为 1,219,046,340 股。
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的说明
1.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1 亿元(含),不超过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不超过人民币 6.25 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
分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文简称“2023 年度回购股份” 或“本次回购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 2023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度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3. 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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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等规定,及时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4.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约 21,572,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74%,最高成交价为 4.89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4.50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 10,077.5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和实施情况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
了已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注销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确认,本次回购股份 21,572,060 股已注销完成,注销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
三、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实施前 本次注销完成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4,874,533 18.13 224,874,533 18.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5,743,867 81.87 994,171,807 81.55
股份总数 1,240,618,400 100.00 1,219,046,340 100.00
注:本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2024 年 2 月 29 日《股本
结构表》编写。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股份注销前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变动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42,902,492股。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330,432股,
占注销实施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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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启动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在相关
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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