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的规定。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
果,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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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
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
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
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
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
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将于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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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
利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竞争
性磋商方式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
万元。公司上期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负责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监
督选聘过程,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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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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