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16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将 通过 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交 易 系统 和互 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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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
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联科技大
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接受控股股东方无偿担保并向
1.00 √
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
(1)上述提案 1.00、2.00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就提案 1.00 进行表决时,公司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
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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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 1.00 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提案 2.00、3.00 的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
件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10-62602100,邮箱地址:
ir@ronglian.com)(须在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7:00 前发送至该传真或邮箱,并注明 “股
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
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 1 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
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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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6、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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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
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 ”或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码 ”。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 程可 登录 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 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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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
年12月3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
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
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 议结束之
日止。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接受控股股东方无偿担
1.00 √
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
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
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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