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0-08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
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
科技”),就鑫泰科技向中信银行申请的 20,00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鑫泰科技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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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
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单独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27,5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40%;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鑫泰科技)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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