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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心堂: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24-12-14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156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293 人,代表股份 302,32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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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5,604,125 股(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 596,005,42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 10,401,3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85,604,125 股)的 51.6259%。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281,791,8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5,604,125 股的 48.11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5 人,代表股份 20,531,7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5,604,125 股的 3.506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86 人,代表的股份为 20,537,7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5,604,125 股的 3.5071%;
    4、公司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2,051,67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
    反对   211,97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1%;
    弃权    60,0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65,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6758%;反对 211,9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321%;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92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98,341,864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29%;
    反对 3,886,08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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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    95,7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55,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80.6124%;反对 3,886,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9217%;弃
权 9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6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2,031,0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
    反对   165,8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
    弃权   126,8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45,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5753%;反对 16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073%;弃权
12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17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 52,307,25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40%;
    反对   168,8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1%;
    弃权    97,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71,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7048%;反对 16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219%;弃权
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73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
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 52,211,75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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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261,7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8%;
    弃权    99,8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76,2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2398%;反对 2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742%;弃权
9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85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 52,172,35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74%;
    反对   295,3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7%;
    弃权   105,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36,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0480%;反对 2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78%;弃权
1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14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 271,195,24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6%;
    反对   151,9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弃权    96,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89,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7920%;反对 15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396%;弃权
9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84%。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阮国伟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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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301,787,7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1%;
    反对   152,0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弃权    92,3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93,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8105%;反对 1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401%;弃权
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49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2,022,6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4%;
    反对   212,5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弃权    88,53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36,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5342%;反对 2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347%;弃权
88,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311%。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勇先
生、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 20,517,71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1%;
    反对   214,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1%;
    弃权    62,33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61,2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6535%;反对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430%;弃权
62,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035%。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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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同意 302,024,3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0%;
    反对   222,0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
    弃权    77,33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38,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5425%;反对 2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809%;弃权
77,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766%。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2,124,74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2%;
    反对   133,5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弃权    65,4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338,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9.0315%;反对 1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500%;弃权
6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18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12,9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34%;
    反对 18,216,5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55%;
    弃权    94,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7,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8438%;反对 18,216,5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6980%;
弃权 9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58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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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04,7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06%;
    反对 18,214,7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49%;
    弃权   104,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8,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8039%;反对 18,214,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6892%;
弃权 1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069%。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04,5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06%;
    反对 18,217,5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59%;
    弃权   101,5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8,6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8029%;反对 18,217,5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7029%;
弃权 10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94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00,3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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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18,219,1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64%;
    弃权   104,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7825%;反对 18,219,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7107%;
弃权 1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069%。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31,7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96%;
    反对 18,195,3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85%;
    弃权    96,5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5,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9354%;反对 18,195,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948%;
弃权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99%。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02,63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99%;
    反对 18,219,4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65%;
    弃权   101,53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6,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7935%;反对 18,219,4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7121%;
弃权 101,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944%。
    表决结果通过。


    19.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01,8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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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18,222,8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76%;
    弃权    98,9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5,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7898%;反对 18,222,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7287%;
弃权 9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816%。
    表决结果通过。


    20.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04,5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06%;
    反对 18,213,9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47%;
    弃权   105,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8,6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8029%;反对 18,213,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6853%;
弃权 10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117%。
    表决结果通过。


    2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42,1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530%;
    反对 18,188,7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63%;
    弃权    92,7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56,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9860%;反对 18,188,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626%;
弃权 9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514%。
    表决结果通过。


    22.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11,23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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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18,212,7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43%;
    弃权    99,63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5,3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8354%;反对 18,212,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6795%;
弃权 99,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851%。
    表决结果通过。


    23.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84,009,87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23%;
    反对 18,214,17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47%;
    弃权    99,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3,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0.8287%;反对 18,214,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6863%;
弃权 9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850%。
    表决结果通过。


    24.审议《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健康智慧医药基
地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1,985,5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2%;
    反对   246,43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5%;
    弃权    91,7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99,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3536%;反对 246,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99%;弃权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465%。
    表决结果通过。


    25.审议《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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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同意 301,901,039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2%;
    反对   326,108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9%;
    弃权    96,5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15,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7.9423%;反对 326,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878%;弃权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99%。
    表决结果通过。


    26.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1,966,91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0%;
    反对   259,2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
    弃权    97,53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1,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98.2630%;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621%;弃权
97,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749%。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达、郑婷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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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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