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矿资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6-19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4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预计 2024 年度前述担保事项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金额)。其中,江西
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14,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
请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由东鹏新材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后,东鹏新材为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36,000.00 万元人民币,未超
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242324。
    3、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2 日。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 号 6 层 613 室。
    5、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72981.1694 万元。
    7、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固体矿产勘查、
开发;勘查工程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遥感地质调
查;地质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
察及钻井;矿业投资;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
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境
外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限外埠分公司使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
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88,483.25 万元,
净资产为 1,222,347.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6,135.93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为 601,332.41 万元,利润总额为 242,020.07 万元,净利润为 220,229.1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51,162.08 万元,净资产为
1,244,532.24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6,629.84 万元;2024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为 112,662.99 万元,利润总额为 22,214.05 万元,净利润为 25,142.61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东鹏新材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2400000118752 号】,为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认为:此次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实际受益人是本公司,主要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
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40,363.61 万元
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比例为 11.53%;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 79,160.12 万元人民币,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
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鹏新材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2400000118752 号】。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