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6.11元/股(含),该回购 价格上限为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 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 体情况确定。 3、以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29日)收市后 公司总股本321,540,000股为基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 12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56.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82,214股至3,564,427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55%至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4、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 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 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 2 / 12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 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 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 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经营 团队与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3 / 12 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后,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 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56.11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 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 4 / 12 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现金 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 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董事会审 议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2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21,540,000 股为基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56.11元/股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782,214股至3,564,42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 例为0.55%至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5 / 12 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 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6 / 12 (3)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11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8.2214万股,回购股份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 157,235,274 48.90% 159,017,488 49.45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64,304,726 51.10% 162,522,512 50.55% 股份 总股本 321,540,000 100% 321,54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11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6.4427万股,回购股份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 157,235,274 48.90% 160,799,701 50.01% 股份 7 / 12 无限售条件 164,304,726 51.10% 160,740,299 49.99% 股份 总股本 321,540,000 100% 321,54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 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的承诺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009,579.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6,087.52万元,流动资产为 741,405.01万元,货币资金为113,834.6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1.98%、 4.03%、2.70%、17.57%,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项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 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 / 12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 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 行为。 2、2023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先生与公司签 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拟参 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目前该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批复,暂未实施发行。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股份计 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 9 / 12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 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未能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 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0 / 12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可在本回 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 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本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 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 11 / 12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 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 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 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日 1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