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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5-06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
           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号)、《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号)。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玉溪分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广银综授额字第 000231
           号-担保 01),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
           向广发银行玉溪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广发银行
红创包装                    4,000         4,000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玉溪分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

                                                 4、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

                                                 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

                                                 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

                                                 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

                                                 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946,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0.85%;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19,123.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9.26%。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玉溪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