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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
           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号)、《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号)。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金坛支行”)签署
           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2100120240030331),为其下属子公司江苏睿捷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睿捷”)向农行金坛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
           民币 70,0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上海恩捷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农行金坛
江苏睿捷                70,000      70,000    3、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
             支行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

                                              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

                                              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

                                              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946,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0.85%;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77,123.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1.42%。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行金坛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