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 四)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 8 号云南红塔塑胶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1 人,代表股份数量 405,766,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46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977,755,86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0,412,256 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67,343,612 股), 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量 202,618,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1 人,代表股份数量 203,148,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07%。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5 人,代表股 份数量 90,879,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5,616,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629%;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185%;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比例为 0.0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29,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42%;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26%;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3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405,616,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629%;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184%;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比例为 0.0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29,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45%;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23%;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83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5,616,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629%;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184%;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比例为 0.0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29,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45%;反对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23%;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832%。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5,689,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809%;反对 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1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802,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148%;反对 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52%;弃权 0 股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5,616,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629%;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185%;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比例为 0.0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29,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42%;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26%;弃权 7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32%。 6、对于《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近日受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6 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 的处分。公司决定另行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另 行履行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037,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011%;反对 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926%;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为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89,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009%;反对 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929%;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63%。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5,623,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778%;反对 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208%;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比例为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89,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009%;反对 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929%;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63%。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729,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8342%;反对 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809%;弃权 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29,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42%;反对 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09%;弃权 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49%。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5,209,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8626%;反对 554,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1368%;弃权 2,505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比例为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322,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3866%;反对 554,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6107%;弃权 2,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3,299,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1.9986%;反对 32,463,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8.0004%;弃权 4,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8,412,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4.2746%;反对 32,463,07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35.7209%;弃 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含)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540,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85.0904%;反对 13,57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14.8949%;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比例为 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7,293,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85.0498%;反对 13,573,34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4.9355%;弃 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47%。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5,682,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793%;反对 6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170%;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比例为 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90,795,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075%;反对 6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760%;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孟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