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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01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

           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 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南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上
           海惠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156824000270),对
           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江苏银行

           上海惠南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江苏银行
上海恩捷   上海惠南    20,000.00    20,000.00   3、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支行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

                                                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

                                              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

                                              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

                                              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

                                              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

                                              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

                                              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

                                              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2.84%;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190,804.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5.64%。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上海惠南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