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
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 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4701202400000021),
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浦发银行玉溪
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
“工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100107273-2024 年新片(保)字 0341 号),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工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申请的额度
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
“工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0110200016-2024 年吴江(保)字 0138 号),对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捷力新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向工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
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其由此产生的利息(包
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
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浦发银行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红创包装 10,000.00 10,000.00
玉溪分行 4、担保期间: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
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工行上海
自贸试验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上海恩捷 5,000.00 5,000.00
区新片区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
分行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
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
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
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
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
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工行苏州
长三角一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
苏州捷力 10,000.00 10,000.00
体化示范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
区分行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
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
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
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
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
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2.84%;公司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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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22,404.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9.38%。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工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工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